校园篇 却把青梅嗅11 (第2/3页)
四个小时。
41.
徐琼开始了自己的网文连载日常,因为她第一本看的小说是一本后宫向的修仙小说,所以她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个大框架。
原本她以为自己这种毫无经验的新手在书写长篇小说上面会有所欠缺,直到下笔的时候她才意识到,那三百多的想象力真的不是盖的。
所有人第一次写东西都是从临摹开始的,哪怕是天才也不例外。
她看着手里成型的文字,男主人公和那个男频修真文的男主一样,是一个一开始拥有绝世根骨的超级天才,后因为意外跌入谷底。
两小无猜的未婚妻仿佛彻底变了一张嘴脸,毫不犹豫地和他尘缘两清,甚至为了另攀高枝不惜落井下石。
文里没有详细地交代这个未婚妻的心路历程,包括这个男主的感情起伏也让徐琼觉得很怪。
她觉得写人不应该这么写,他可以背信弃义、阴险狡诈、虚伪恶毒。
但不应该这样的片面又浮夸,很假。
她看的时候很爽不觉得假,但当自己嵌入进去之后才会意识到行文之中的种种不合理。
剧情在脑子里面大致过了一遍,思路就像那灵光一样在大脑里面涌现,她手下笔墨如飞。
42.
在网络上面发表文章很显然需要一个笔名,这个笔名不能太俗也不能太雅,俗了别人觉得你是个傻逼不想看你的文,雅了别人看不懂也记不住。
最后经过深思熟虑,她决定叫自己零食大王,毕竟她的人生目标就是零食自由,以后会成为世界首富,那她到时候一定会开一个小卖部,进口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零食。
至于大王,就和约翰·D·洛克菲勒被叫做石油大王一样,这是一种尊称。
又有理想,又有现实。
既俗又雅,完美。
系统:“……”
系统很无语,虽然它并没有看出来“零食大王”这四个字究竟雅在哪里,但它无权干涉自己宿主的品味,所以它很识趣地选择了闭嘴。
智能扫描了徐琼的手稿,并给她修改了错字和语病之后,就用“零食大王”这个笔名,在某知名论坛上发表了徐琼的长篇连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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