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5章 四条政策 (第1/3页)
王明远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最后一点犹豫,抬眼望向御座。
“臣在河南时便一直在想,朝廷既然没办法让天下官员从此不讲人情,那便给人情划一道线。臣以为,可以先从四件事着手。”
“其一,具名留痕制。往后凡涉及荐商、采买、灾伤核定、仓粮调拨、官员举荐等事,只要有人出面举荐,便要把姓名、缘由、与被荐之人的关系一并写入册中。若要越过原有章程,更需主官具名。”
“口头传话可以听,饭桌上的话也可以听,可只要最后要动朝廷的钱粮、官位和政令,便得落到纸上。”
“谁让下面多走一步,谁就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那一步上!”
殿中已经有人皱起了眉头,几名站在吏部、户部班列里的官员甚至彼此看了一眼。
王明远没有停,既然已经把第一刀捅了进去,后面几条索性一口气说完。
“其二,回避制。”
“亲族、姻亲、师生、同乡、旧部,只要牵扯到自己经手的铨选、采买、验收,便先把关系报出来。关系本身不定罪,也不妨碍举荐,可举荐以后,验货、核账、定人,换别人来做。”
“其三,开一条有限的越级申诉之路。”
这一句话刚出口,殿中已有几个人猛地抬头。
王明远却像没有看见,继续说道:“灾伤、摊派、赈粮、官仓几项,百姓若在本县告过,县衙不受,或者久拖不办,可以持原状直投上一级衙门。若府里仍然不受,再递布政司。”
“为防有人借机越诉,可以限定事项,也可以严惩诬告。但至少得给下面的人留一条路,别让一个县令把门一关,县里的天便只剩他一张脸!”
殿中的低声议论已经压不住了,一道道声音不停地从队列里冒出来。
王明远最后补充道:“其四,臣请在都察院下另设廉察司,从都察院、户部、刑部、吏部抽调一批懂律法、懂账目、懂吏治的人,不常驻一地,三年一轮换,只做两件事——查账,查官。”
“而且不能等地方出了大案再去。每年随机抽府、抽县、抽仓,异地核账,账册和实物分开查,官员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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