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犯罪预备自首 (第2/3页)
是运气不好,儿子是很有可能留下案底的。
杀人预备,有自首情节,大概率能不起诉,但法院如果判一个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缓刑,谁也说不出什么。
“说啊!”潘霞拍了儿子一下,“警察问你什么就说什么!你的胆子现在太大了!上学把自己学傻了?连杀人都敢!如果我最近没来,你真杀了人我和你爸怎么办!跳楼吗?!”
女人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显然非常后怕。
普通家庭,孩子涉嫌违法犯罪已经算天大的事情,若涉嫌杀人,就是毁灭性打击。
吕展鹏嘴唇嗫嚅着,在母亲的催促下开口:“是……我要杀人。”
韩凌:“还没开始是吗?”
吕展鹏轻轻点头。
见状,韩凌三人相互对视,不好评价。
只能说……幸亏没有发生吧,但潘霞把儿子扭送公安局自首的行为,其实真的没有必要,严词教育教育也就行了。
如果吕展鹏必须杀人,那么就算他来自首,出去后依然会实施。
如果吕展鹏被母亲发现后幡然醒悟了,那么就算他不自首,犯罪也会中止。
不论哪种可能,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自首完全没有必要。
可能,母亲潘霞是真怕了,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阻止儿子,担心对方阳奉阴违在她走后把人杀了,只能求助警察。
“警察同志,你们看看,得亏我发现的早啊!”
说着,潘霞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递给了韩凌,韩凌又递给方舟,三人聚在一起查看。
笔记内容有三个关键信息,像日记。
第一,要杀谁。
第二,为什么要杀。
第三,怎么杀。
预备犯罪的受害者叫杜俊才,也是外省人,和吕展鹏是同乡,同市不同县,杜俊才家是市里的,吕展鹏家是县里的。
大学,两人在一个班级一个宿舍。
去外省上学,能在宿舍里遇到来自同城市的老乡,概率并不高,缘分使然,两人因此成为好朋友。
笔记大概的意思是,杜俊才家里有点小钱,四年大学生涯总是牛逼轰轰的,还老欺负吕展鹏。
当然,不是那种霸凌式的欺负,比较隐晦,穿插在日常小事中,这让吕展鹏感觉非常的不舒服,但又不好说什么。
比如,吕展鹏频繁的帮助杜俊才打水,买饭。
比如,吕展鹏帮助杜俊才写作业设计。
然后,杜俊才赏点小钱给吕展鹏,这在吕展鹏看来和打发要饭的差不多,很憋屈。
最严重的一件事:杜俊才抢了吕展鹏喜欢的女孩。
不算抢,女孩本来就不是吕展鹏的女朋友,恋爱自由,但你明知我喜欢她,却依然去追,这就有点不讲道德了。
陌生人也就罢了,公平竞争,但作为同宿舍的朋友,吕展鹏无法理解杜俊才的行为。
看到这里,方舟抬头:“你现在和杜俊才合租?”
笔记里提到了这件事。
吕展鹏低着头,嗯了一声。
方舟奇怪:“你既然那么讨厌他,为什么还要和他合租?躲远远的不好吗?”
吕展鹏叹气:“他也留在了青昌工作,需要找地方住,非来找我,我……我没理由拒绝。”
方舟有点明白了,这应该属于杜俊才自我感觉良好,却不知很令人讨厌的情况,毫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