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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通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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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6章 通商条款 (第2/3页)

贾认可其价值。金银本身即为贵重之物,以此交易,最为公允。”

    “对于大宗货物交易,若双方商贾认可,亦可沿用古老而公平的‘以货易货’之法。即按彼此协商认可之价值比例,丝绸换香料,瓷器换宝石,直接交换,各取所需。此法虽古,却能绕过货币与度量衡的即时换算之困,直达交易本质。”

    “至于统一货币与度量衡之标准……”崔敦礼话锋一转,“此乃关乎长远贸易根基、涉及国计民生之重大议题,非一纸条文可仓促定论。我建议,此项暂不列入此次商栈设立之核心条款。”

    “双方可各遣精通算学、度量、钱法之专员,组建一常设之‘通商会商’小组。待商栈运作,贸易实际展开后,于具体交易实践中,针对遇到的实际问题,如金银兑换比率、特定货物的计量单位换算基准、标准衡器的相互校准方法等,逐步磋商,积累共识。假以时日,必能制定出一套为两邦商界共同理解、自愿遵循之换算准则与商业惯例。”

    易卜拉欣总督闻言,心中大大松了一口气。

    他本就对统一标准感到棘手,深知其难度远超税赋和防卫问题。

    崔敦礼的提议,既维护了阿丹港在交易媒介上的主导性,又给大唐留了面子,最关键的是将最困难的统一标准问题巧妙搁置并纳入了漫长的后续协商程序,让他能对萨那和大马士革有个交代。

    “崔少卿所言,甚为稳妥周全!”易卜拉欣总督立刻表态,脸上甚至露出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货币度量,干系重大,确需从长计议,在实际贸易中磨合方见真章。贵使之提议,允许多元结算,允准以货易货,并设专员后续磋商准则,实乃务实之法。”

    “本督赞同!具体细则,便依崔少卿所言,后续再议。”

    萨利赫张了张嘴,似乎还想在细节上争取,但看到总督已定调,且崔敦礼的方案在实质上并未挑战大食货币在本地流通的主导地位,只是为大唐争取了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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