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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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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第2/3页)

是自由制作人吧?而且歌曲版权都在你自己这里,给谁写歌都行吧?”

    闻言,林以桉顿了一下,他突然就想到了群主之前发的那条帮助Twice的消息,现在朴振英社长就在自己的面前,这不就是一个机会吗?

    不过......

    自己是SM的艺人,帮助它的对手公司JYP去写歌,而且还帮它们的女团,这不是打脸吗?

    他也不知道那个算不算得上是一个“任务”,不做应该也没事吧?

    “放心吧。”小姨仿佛是看出来了林以桉在想些什么,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这并不是要让你一个SM的去JYP当制作人的意思。”

    “内,以桉。”朴振英笑了笑,“我只是想,以你的创作天分,如果以后有适合我们JYP的歌,我希望你推荐给我们,然后我们可以买下来或者可以跟SM商量合作,也可以跟你签订委托创作合同,让你来帮我们公司的艺人来打造一首歌。”

    其实朴振英说的这种合同类型有三种,第一种就是跟公司签订专属合同,艺人将歌曲的版权转让给经纪公司,换取利益或报酬,而公司就将成为唯一版权所有者。

    第二种就是签订合作合同,这种合同通常规定艺人与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共同拥有歌曲的版权,这意味着各方在合作创作过程中都对歌曲作出了贡献,并共同拥有版权的权益。

    而第三种就是委托创作合同,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委托艺人创作歌曲,但并不转让版权,在这种情况下,艺人作为创作者仍然保留着歌曲的版权,但需与经纪公司协商使用方式和利益分配。

    林以桉跟SM签订的经纪合同中,在歌曲版权方面签订的就是第三种,写出来交予公司的歌曲需要跟公司协商使用方式和利益分配,《I》这首歌的利益分配他就比较占大头了,毕竟作词作曲编曲,制作人,混音啥的都是他,甚至还参与了演唱。

    “可是......振英哥,我只是一个刚出道的新人。”林以桉有些无奈地说道。

    “你的创作天赋很高,而且我可是听林女士说,你很热爱这份事业,不远万里自己一个人选秀追梦,没让其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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