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5章 我有一法,可使火铳连发! (第1/3页)
此时!
内阁直房内。
叶凡端坐于主位。
次辅李进、以及被紧急召来的礼部尚书刘仲质、刑部尚书周祯分坐两侧。
桌案上,摊开着周祯带来的审讯记录,以及一些关于海贸、藩国往来的旧档。
叶凡将弗朗机人因劫掠冒牌“大明商船”一事悉数告知后,李进、刘仲质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刘仲质气愤的怒斥道:“竟有此事?!”
“打着天朝旗号,在外招摇撞骗,惹是生非,最后却要我大明来承受兵灾!”
“此等行径,与引狼入室、陷害忠良何异?!实乃十恶不赦!”
李进微微颔首,附和道:“不错!”
“此事绝不能就此作罢!”
“另外,亦当尽快拟定相关律令,以防再出现此事!”
叶凡微微颔首,目光环视众人道:“这,也正是本辅急召诸位前来之意!”
“本官初步有些想法,请诸位参详。”
“其一,凡他国之人、船,无论官方民间,未经我大明许可,擅用大明旗号、官衔、印信等,皆视为对我大明挑衅!”
“若系其国主、朝廷授意或默许,则视同与大明宣战,我大明必发兵讨灭之!”
“若系其国内商贾、海盗、或个人所为,则其国王庭负有不可推卸之失察、纵容之责!”
“必须限期交出所有主犯、从犯,押解至大明,由我刑部、大理寺依《大明律》严惩!其国王庭,亦需缴纳巨额罚金,上表请罪,并保证永不再犯!否则,视同其国主授意,后果同上!”
“其二,自即日起,任何藩国、商队、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皆不得在我大明朝廷不知情、未许可之情况下,冒用任何与大明相关之名号、标识、文书!”
“违者,无论其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其处置,参照第一条!”
“此条,需写入与各国之外交文书、贸易协定之中,使其周知!”
“其三,本官深知,海外贸易,风险颇大,海盗猖獗。”
“或有小国商贾,为保船货平安,不得已而假借大明旗号,以求震慑海盗。”
“此情虽可悯,但其行不可取!”
“为杜绝此弊,同时彰显天朝庇护藩属之仁德,本官提议,可由礼部会同市舶司,制定章程。”
“凡愿遵我大明法度与我朝贸易的藩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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