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刑拘张树森 (4300字) (第1/3页)
张树森被带回青阳区分局的过程,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制性。
尽管名义上是“传唤”,但执行任务的民警神情严肃,动作干脆利落,几乎是将他从那间破败的家中“请”了出来,塞进了警车。
一路上,警灯虽未闪烁,但那沉闷的气氛和周围村民指指点点的目光,已经足以让这个年过半百的老光棍脸色发白,双手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也许是因为李鹏威等人内心早已认定他嫌疑重大,这次的“传唤”与常规程序似乎有些不同。
张树森被带回局里后,几乎没有多余的周转时间,很快就被直接带进了那间象征着对抗与真相的审讯室。
审讯室内,灯光被刻意调得有些刺眼,将房间中央那把孤零零的铁制椅子照得无所遁形。
墙壁是冰冷的浅灰色,隔音材料包裹着四周,吸走了大部分杂音,只剩下一种令人心慌的寂静和压抑。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味和旧家具的气息,更添几分凝重。
预审科的两名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已经就位,面色沉静如水。
刑侦大队长李鹏威更是亲自坐镇,带着两名他信得过的骨干民警,共同参与审讯。
数道或审视、或凌厉、或探究的目光,如同无形的聚光灯,齐刷刷地打在坐在椅子上的张树森身上,让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
例行公事的身份核实和权利义务告知后,预审科的同志按部就班地开始了初步询问。
但几个回合下来,张树森的回答虽然紧张,却并未露出明显的破绽,只是反复强调自己没有杀人。
李鹏威有些按捺不住了,他身体微微前倾,双手按在审讯桌上,目光如炬,直接切入核心,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张树森!看着我的眼睛!我问你,2月23日,也就是案发前几天,你是不是在郭老栓家的小卖店门口,和他发生过激烈的口角?!”
张树森被这突如其来的厉声质问吓了一跳,身体猛地一颤,眼神有些闪烁,但还是点了点头,声音干涩地承认:“是……是有这么一回事。”
“为什么吵架?!”李鹏威乘胜追击,语气咄咄逼人。
“我……我欠了他一些烟钱,有些日子了,那天他又催我,说话有点难听,我脾气一上来,就……就跟他吵了几句。”张树森低着头,不敢与李鹏威对视,声音越来越小。
“哼!吵了几句?”李鹏威冷哼一声,声音陡然拔高,带着强烈的心理压迫感,“我看你是因此怀恨在心!所以在26日晚上,你潜入郭老栓家,将他们老两口残忍地杀害了!是不是?!”
“没有!我没有杀人!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有啊!!!”张树森脸色瞬间变得惨白,猛地抬起头,眼神中充满了惊恐和急切,几乎是带着哭腔喊了出来。
“我就是再不是人,也不可能为了几盒烟钱就去杀人啊!那是两条人命啊!”
“张树森!”李鹏威“啪”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笔录纸都跳了一下,他脸上尽显执法者的威严。
“你看看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青阳区公安分局!我们警察办案讲的是证据!如果没有掌握足够的线索,会随便把你‘请’到这里来吗?!我劝你不要心存任何侥幸,老实交代你的作案动机和过程!为什么杀人!是怎么杀的!”
“冤枉啊!警察同志,我冤枉啊!”张树森的情绪几乎崩溃,他徒劳地挥舞着双手,试图辩解,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我那晚上哪儿也没去!我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不到九点就睡下了!我一个人住,没人能证明,但我对天发誓,我真的没出门,更没杀人啊!”
接下来的审讯,陷入了一种激烈的拉锯状态。
张树森一再苍白地辩解自己无罪,反复陈述他那无法被证实的“不在场证明”——一个独居老光棍,吃完晚饭,看看电视,早早睡下。
而在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的刑侦实践和普遍认知中,当警方认为你具有重大嫌疑时,提供不了不在场证明,本身就会被视为一种不利的证据,一种“心虚”的表现。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和“命案必破”的压力下,有时会变得模糊。
与此同时,章恒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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