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出发 (第2/3页)
部落,就二三十个,用来热热身刚刚好。”图姆道。
“就二三十,那也行。”布瓦罗点头。
这种数量的话,两三个学徒级配合也能搞定,用来小队热身的话倒也刚好。
“那就出发!”图姆挥手。
每个人身上都已经穿好装备,倒也不用再准备什么。
乘坐着马车,一路颠簸到一个村庄,六人下了马车。
图姆作为领队,跟村长开始交涉。
“你们在哪里看见哥布林?”图姆道。
“这边,麦田附近,我们的人找到一些石堆,是哥布林常做的标记。”村长抬手示意道。
“我明白了,有谁亲眼见过吗?”图姆再问。
“菲普,我们村里的猎人,他亲眼见到哥布林抢走了他的猎物,那可是一头鹿啊。”村长语气中有些惋惜。
不过他的确该惋惜,据兰斯知道的,鹿肉在市面上价值十六铜一斤,一头成年鹿至少可以出肉八十斤,算上骨头、鹿血什么的,怎么也得十五银往上。
打倒一头鹿,一个普通人就可以两个多月不干活了。
“那位菲普在哪?我们想详细询问一下。”图姆道。
“他就在麦田那边守着呢,猎物被抢了,可把他气坏了。”村长再抬手示意。
“我知道了。”图姆点头,带领队员前往麦田。
此时麦田已经青葱一片,兰斯有些疑惑:“那些哥布林把标记放在麦田这边干嘛,麦子还没熟,它们不应该把目标放在牲口那吗?”
“别把人的饮食习惯代入哥布林。”鲍恩在一旁道,“这群畜牲食谱极广,饿极了,屎都能吃得下,更别提这些跟牧草差不多的冬小麦。”
“这么能吃?!”兰斯有些错愕,他没想到哥布林食谱能广泛成这样。
“是啊。”鲍恩深以为然的点头,“这也是这群畜牲怎么杀都杀不干净的原因之一,这些家伙几乎能在所有地方找到能吃的。”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麦田边。
而他们也看见了一个猎人装扮的人在麦田边徘徊,脸色极为阴沉。
这个人就应该是菲普。
看样子猎物被抢这件事属实让他气得不轻,都在这里蹲守了。
不过也对,换作兰斯被抢了两个月的工资,他也会被气得不轻。
“菲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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