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皖西北中心县委遭破坏革命仍继续 (第2/3页)
坏情况:标记68
“1932年8月叛徒陈映冰(霍山人,团芜湖省委组织部长)30年在芜湖被捕自首,后在安徽省党部工作,有一次带人来合肥逮捕张泽中,(原团芜湖省委干事,30年团芜湖省委破坏后去中央,后由中央分配到团皖西北中心县委任秘书)张说:你逮我有什么用,最*在八月十四号中心县委要开会,接头处在伪衙大广场(这情况是宣传部长李季芬对别人谈的时候,他在旁边听到的,具体开会地点他不了解),你去*他们,陈映冰得到这个消息,于是在十四号那天鸡叫的时候就把大街小巷布置好了,天亮时所有过路人都被捕去给张泽中认,谁是中心县委成员,这次共计被捕23人。
“有县委书记我,组织部长周绍章(又名孙家宇),团县委书记张宗本、中央特派员陶秉哲(在同*药房捕去),宣传部长李季芬,军委张志逸、候启开、翟光坤、颜子蟠、刘佛林、李光玉、十一个党员,另外有非党员张文英、李陈氏、余本芳、李本贤、吴照中(同德药房老闸)及其哥哥和侄子两人,印刷社一个工人,学生余孝宏等。
“周绍章、李季芬、张志逸三人判15年徒刑,(周因为帽子里有个纸条,条上有“十二期斗争”几个字,这几个字是我们党内刊物,“红旗报”上的。李是因为口袋里有张宣传标语。张志逸因为口袋里有“五一”标语。张在抗战开始时伪省府在安徽不能*释放政治犯,谁要多*就可免罪出狱,
“后来他报名参了军,开到宿松时逃跑出来到汉口,找到***,秦收他在汉口办事处工作。他们三人是根据紧急治罪法第二条第二款判15年徒刑。其余人虽没有发现证据,也安紧急治罪法第六条第六款嫌疑犯均判五年徒刑。
“被捕前我们皖西北中心县委的活动中心是文*伦印刷商店(团皖西北中心县委机关地点在现在和平桥下面老**平、张宗本是店里的朝奉,颜文龙也是店里的朝奉),美林*书店(是颜文斗开设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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