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市舶司林立 (第1/3页)
格物院内的“科学种子”在争论与实践中悄然萌芽之时,帝国的东南沿海,一场规模与意义更为宏大、直接牵动着王朝财富命脉的变革,正伴随着浩荡天风与拍岸惊涛,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铺开。这场变革的核心,是“市舶司”这一古老机构,在全新的理念与迫切的需求下,被重新注入灵魂,从零星点缀变为沿海要津的普遍建制,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系统、以国家力量为后盾的积极经略。
麟德十二年秋,广州。这座帝国最繁华的对外贸易港口,正经历着它千年历史中又一个喧腾的早晨。珠江口舳舻相接,帆樯如林。除了传统的大食、波斯、天竺、真腊(柬埔寨)、占城(越南中南部)的“番舶”,来自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尤其是在“东海征伐”之后)、琉球、乃至南洋诸岛的新旧船舶也络绎不绝。码头上,肤色各异、语言迥异的商贾、水手、力夫穿梭如织,香料、象牙、犀角、珍珠、琉璃、珊瑚、各色木材的奇异气息,与海风的咸腥、汗水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构成了广州港特有的、充满活力与欲望的气味。
然而,在这片看似自由奔放的繁华之下,是长期存在的混乱、低效与利益流失。以往,朝廷对海外贸易,大抵持“怀柔远人,互通有无”的宽容态度,但管理上却颇为粗疏。虽有“市舶使”之设,往往由岭南节度使或广州刺史兼任,或由宦官充任,其主要职责是“阅货宴宾”——查验货物、征收“舶脚”(一种进口税,通常十分抽一)、管理番商居住的“番坊”、主持宫市(优先购买宫廷所需奢侈品),并负责“招徕安抚”。这种管理,政治象征意义大于经济实效,且极易滋生腐败。市舶使与地方豪强、富商、番舶“纲首”(船长兼商人首领)勾结,低报货值、夹带走私、偷漏税款乃是常事。大量的贸易利润流入私囊,朝廷所得有限。贸易规模也受限于官方控制的口岸和朝贡体系,民间海商往往处于灰色或非法地带,难以壮大。
“东海征伐”的胜利,以及格物院带来的航海、造船、制图技术的进步,极大地刺激了朝廷,尤其是武后与李瑾眼中,海洋所蕴含的、远超“奇珍异宝”范畴的战略与经济价值。日本的金银矿脉已初显利益,南洋的香料、印度的棉布、波斯的宝石、大食的玻璃器皿乃至更遥远地方的物产,都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财富。而大唐的丝绸、瓷器、茶叶、铁器、书籍,在海外更是硬通货。若能将这海上贸易的洪流有效管理、引导、并从中汲取财力,其对朝廷赋税、对国内手工业、对水师建设、乃至对整个国力的提升,将无可估量。
朝堂之上,一场关于如何管理海外贸易的激烈辩论早已展开。保守的朝臣认为,海外贸易固然有利,但番商汇聚,易生事端;钱货外流,有损国本;且商人重利轻义,长此以往,恐坏人心风俗。不如维持旧制,以朝贡贸易为主,严控民间下海,确保“华夷之防”。而李瑾、刘仁轨(已因东海战功晋升,对海事极为热心)及一批务实派官员则力主改革。他们指出,前隋及本朝前期,广州等地市舶之利,已甚为可观。如今水师强盛,海道畅通,正是大力拓展海贸、坐收其利之时。关键在于变被动“怀柔”为主动“经理”,变粗放征收为精细管理,变默许走私为合法引导,将海上贸易纳入国家掌控,使之成为朝廷稳固的财源,而非地方官吏与豪强的私宴。
李瑾更提交了一份详细的《请广设市舶司以经理海疆、丰实国用疏》。在这份奏疏中,他系统提出了全新的市舶司构想:
1. 广设机构,统一事权: 不仅于广州,更在扬州(长江口,沟通江淮财富之地)、泉州(新兴港口,对琉球、日本贸易便利)、明州(宁波,对日、朝贸易要冲)、交州(越南河内附近,面向南海)等主要对外贸易港口,普遍设立市舶司。市舶使由朝廷直接委派精明强干、通晓海事商务的专职官员担任,不再由地方节度使或刺史兼任,以确保事权统一,专司其职,直接对户部(或皇帝)负责,减少地方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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