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50章 吉隆坡警察局 (第2/3页)
发生过凶杀案。没有警戒线,没有血迹,没有警察。
阳光照在棕榈树上,风吹过来,叶子沙沙响。如果不是那个地址,郑恣会觉得这是一个普通的海边小区,安静,偏僻,适合养老。
一个跑步的年轻人看见两人,缓缓放慢脚步,他二十多岁,穿着运动背心和短裤,戴着耳机。
他也是华人。
“你们怎么来这里玩?”他问,上下打量着他们。
郑恣反问,“这里怎么了?”
年轻人摘下耳机,看了一眼别墅区,“这里死了人了。最近房东都亏死了。”
林烈护着郑恣,问:“房东没被抓起来吗?”
年轻人笑了,像是听到什么好笑的事,“房东没事啊。这里是被租出去开派对的。你们不是因为这个来的吗?”
“听说过。”林烈说,“那房东认识死者和凶手吗?”
年轻人想了想,压低声音,“那我不知道。可能认识,可能不认识。来的人很多。不过我听人说啊,那个女的是被迷晕拖出去的,然后那个男的开着车,带她去了海边附近的水沟。”
他看了一眼四周,声音更低了,“我还听人说,是那个男的求爱不成。但我看新闻,这女的又有丈夫。搞不懂。”
“那这个丈夫没露面吗?”林烈问。
年轻人看了一圈周围,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偷听,“小道消息哦。我警察局的朋友说的,这个丈夫还在为那个男人脱罪呢。指不定里面有什么东西。”
郑恣愕然,“那你知道这个丈夫是什么人吗?”
年轻人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但警察肯定知道。”
他忽然看着他们,眼神变了,“不对啊,你们不是游客吧?”
林烈拉着郑恣,“我们不是游客是什么?”
年轻人指着他们,“不对。这边人都避之不及,这房子自从出事后也没有人来租了。”
他喊了一声,恍然大悟般指着他们,“你们是认识死者?还是认识凶手?”
“不认识。”郑恣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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