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立制固本 (第1/3页)
十月二十,常山文华院议事堂。
炉火驱散了初冬的寒意,但堂中气氛却比室外更加肃穆。张角坐在主位,面前摊开着三卷新编的律法草案:《常山田亩法》《工匠行会律》《文华院规》。这是他命文钦、贾穆等人历时三月编撰而成,今日首次公议。
“诸位,”张角环视在座众人——包括三大儒、太平社官员、工匠代表、乃至归化里鲜卑头人素利,“常山新政推行八载,全赖军民一心。然无规矩不成方圆,今日这三卷律法,便是要为常山立下长治久安之基。请各位畅所欲言。”
文钦率先起身,展开《田亩法》:“此法共三章二十七条。核心在于‘田权’——凡在常山耕种三年以上,依法纳税、无违法者,其所耕之田,太平社给予‘永佃权’。田可传子孙,可转租他人,但不得荒废、不得私售予非太平社籍者。”
“永佃权……”陈纪抚须沉吟,“此制前所未有。若农户得田,岂不成了实际的地主?”
“非也。”张角解释,“田亩仍属太平社公有,农户拥有的只是耕种权。如此可保农户有恒产,有恒心,精耕细作。同时防止土地兼并——田不能私售,大户就难吞并小民。”
蔡邕点头:“此制甚妙。昔王莽改制,欲恢复井田,然操之过急,终致败亡。张将军此策,既保农户权益,又不触动根本,循序渐进。”
但鲜卑头人素利有疑问:“将军,我部内附,也……也能得田吗?”
“能。”张角肯定道,“凡入常山籍者,无论胡汉,皆依此律。不过,需先学汉文千字,通晓农事,方可授田。素利首领,你部壮丁今冬可入学堂,春耕前考试合格,即分田亩。”
素利激动得起身行礼:“谢将军!我部定当刻苦!”
接下来是《工匠行会律》。王猛作为工匠代表,逐条研读后提出:“主公,此律规定‘匠籍分九等,按技艺、贡献晋升’,这很好。但‘三等以上匠师可入格物院’,是否门槛太高?常山多数工匠,只会祖传手艺,不识文字……”
“所以文华院要设‘匠学’。”张角早有准备,“教工匠识字、算术、绘图。王师傅,你如今已是二等大匠,若愿任教,月俸加倍。”
王猛眼睛一亮:“当真?小人……不,下官愿意!”
卢植赞许道:“昔孔子曰‘有教无类’,将军此举,是让百工皆能受教,善莫大焉。”
最后一卷《文华院规》争议最大。此法规定:文华院学子毕业后,需在常山任职三年,方可自由去留;若为官,需先下乡历练;若为匠,需带学徒三人。
陈纪之孙陈群——如今已是文华院学子——起身质疑:“将军,学子苦读,所求者功名自由。若强制留任,岂非如绑缚一般?”
张角看向他:“陈公子,文华院食宿全免,教材无偿,教习皆是名士大儒。这些资源从何而来?是常山十万军民的血汗。学子受此恩惠,为常山效力三年,可是过分?”
陈群语塞。
“再者,”张角继续道,“我让学子下乡历练,是为让他们知民间疾苦,将来为官不致纸上谈兵。让匠师带徒,是为技艺传承。若连这些都做不到,空读圣贤书又有何用?”
这番话让在场学子陷入沉思。徐庶起身道:“主公所言极是。学生来自寒门,若非文华院收容,此刻或许已饿死路边。为常山效力,理所应当。”
最终,三卷律法经修改后通过。张角命人刻碑立于文华院前,公告全境。
律法既定,执行便是关键。十月廿五,张角在郡府设“监察司”,由张宁兼任司正,专司律法监督、官员考核。这又引发议论——女子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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