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新贸易管理制度 (第2/3页)
来汉外夷都要遵守新的贸易管理办法。”
刘玉龙说到这里稍作停顿,等着秘书舍人将这些主干要求先写下来,然后继续说明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所有一切外夷之人,默认不许进入大汉疆域。
“大汉将在两个市舶司附近,选择一个专门的岛屿作为中转站,建设大型集体宿舍。
“普通外夷缴纳住宿费用后留在岛上,在民兵的监视下集中居住。
“若要进入市舶司贸易,需要办理入境许可证。
“缴纳十贯办理费,提供或者现场绘制能够辨认的肖像画或者相片。
“办理机构登记当事人的来历,身份,入境目的,并记录每次出入境的时间,缺失者驱逐。
“签署承诺书,入境后遵守所有大汉法律和民间风俗习惯,违反者认罪认罚。
“其中犯了大汉百姓的众怒者,处罚之后还要驱逐出大汉。”
刘玉龙说完这一段再次稍作停顿,看现场的几个人似乎有些疑惑,就随口解释说:
“别觉得十贯钱很多,能从欧洲跑到大汉来的人,不会缺这十贯钱。
“真的缺少这十贯钱的人,大汉也不会允许他们入境,大汉不是收容外夷垃圾乞丐的地方。
“办理费就是为了限制入境人数,还能作为违规人员追溯的依据,也能让交钱办证入境的人更加谨慎守法。”
吴其濬和秘书们听得纷纷点头,便没有再对这个入境许可收费要求提出什么疑问。
刘玉龙等秘书舍人记录完毕,就继续往下说后续要求:
“入境许可还要再分等级。
“高级许可,有效期二十年,到期重审之后可续期。
“允许以十年为单位,租赁指定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未被驱逐便可续期。
“可以在租赁的土地上自行建造房屋和仓库用于居住和经营,可以长期在大汉通商市舶司所在城市生活。
“高级许可证需要皇帝批准,授予已经在大汉朝廷投资建厂的商人,以及已经得到官民认可的长期诚实守法经营的商人。
“中级许可,有效期六年,到期重审后可续期。
“允许以三年为单位,在指定范围内租赁现有的房屋和仓库,到期未被驱逐可续期。
“授予定期往来大汉经营贸易的守法商人,需要大汉鸿胪寺审议并批准。
“低级许可,只能短期入住旅馆驿站,最多以一年为单位租赁仓库和住房,单次入境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授予单次和首次入境办事的外夷商人和随行人员,可以直接在入境的市舶司办理。
“所有第一次入境大汉的外夷,都只能办理最低级的入境许可。
“第一年经营贸易无违规者,才能在到期之前申请升级为中级许可。
“除非皇帝专门批准,否则六年中级许可期满之时,才可以申请高级许可。”
刘玉龙的入境许可证,可以算是一套简易的签证和出入境管理制度。
大汉暂时不会向其他国家派遣外交官,所以入境许可证也不能在对方的国家办理,只能在大汉的通商口岸附近办理。
无法办理入境许可证,或者不想办理入境许可证,却仍然出现在大汉的人员,通常是水手或者商人的雇员。
这个时代也不用考虑什么人权问题,可以就放到两个单独的小岛上,监视集中居住。
等到雇主们交易完毕,再去这些岛上带走他们就行了。
当然,这样居住的时候也要缴纳房租,大汉不能给他们白白的供应食宿,这些钱正好作为监管民兵的工钱。
刘玉龙这一套要求,对吴其濬等人而言稍微有些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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