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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章 好人的现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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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3章 好人的现世报 (第1/3页)

    地府和人间忙忙碌碌的同时,天神分身这边也没有闲着;

    从刘保霞家出来后,陈易直接轻点了另外一个名字,李科,随后出现在了湘省。

    司机李科驾驶小轿车回家路上,偶遇了同村的大学生小林;

    出于好心,李科邀请对方乘坐自己车,顺路带他回家。

    小林坐在后排,没有系安全带;

    行驶过程中,李科不慎撞上了中央隔离带,导致两人都受了伤。

    但李科自己系了安全带,所以是轻伤,小林则是重伤...

    事故发生后,小林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

    经当地交警大队认定,李科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林佑志无责。

    事后小林直接将李科告上法庭,以耽误学业,精神损失之类的理由,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8万元。

    李科听到这个数字直接懵了,自己好心帮忙,车毁了不说,还要赔个倾家荡产?!

    后经过法院审理,认为,李科的车不是运营机动车,又是无偿搭乘小林,发生交通事故是一般过失行为;

    故本案应认定为好意同乘,可减轻李科的责任。

    法院酌定李科对小林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计59万余元,小林自行承担30%的责任共计25万余元;

    事情发酵后,很多网友都觉得判的很不公平,李司机太冤枉了!

    他们认为,如果是有偿服务,自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但无偿的善行,理应得到免除责任的理解与支持。

    而且小林自己就没有责任吗?坐车这种事,本身就是有一定事故概率的;

    作为一个成年人,愿意免费去搭乘别人的车,等于是默认知道这些事的。

    为了这事,网络上两拨人吵得不可开交;

    其实争议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生活逻辑和法律逻辑之间的差异。

    从生活逻辑而言,李科本是好心搭乘,分文未取,发生事故后却要被判赔偿几十万,实在冤枉;

    但从法律逻辑而言,司机是车辆驾驶人,行驶途中全程掌控车辆,因此负有谨慎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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