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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活着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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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章 活着的勇气 (第2/3页)

    就算是死,余秀才和他,也应当在更有价值的地方去死!

    如《礼记·曲礼》所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无论仇人在哪里都要找到杀死他。

    兄弟被人杀了要随时带着兵器准备报仇,而朋友被人杀了要么你为朋友报仇,要么离开这个国家,反正不能和他同处一国。

    又如孟子的那句“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

    你杀我爹,我就可以杀你爹。

    你杀我兄弟,我就可以杀你兄弟。

    孔孟儒学直截了当,根本不讲那种莫名其妙违背人性的道理。

    去复仇,有规划、有谋略地复仇!

    就算用上十世、百世都可以!

    而不是急冲冲地以卵击石自己自杀!

    哪有这样的道理?

    当然了,所谓的复仇,只是对于仁之一字的解释。

    仁的概念包括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其中孝在第一位。

    这种顺序包含了儒家对“人”、对“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哲学思考。

    不像宗教文化认为人是上帝创造,所以自己的生命是上帝给的,感恩的是上帝。

    孔子认为,人的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不但怀胎十月生下自己,还含辛茹苦的养大,所以恩情包含生恩养恩。

    此恩何以为报?以孝为报。

    这是儒家的伦理基础,故而古代中国多以孝治天下,也有举孝廉,甚至一个人如果孝顺,还会得到闻者的赞叹和贵人的赏识。

    既然“仁”是分亲疏等级的,那么为父母亲朋报仇就有了道德基础,因为对他人的“仁”不及对父母亲朋的“仁”重要。

    这也是祝歌也知晓,公羊儒之所以不是疯子儒的原因。

    孔孟提倡复仇,只是提倡仁义二字的某一个概念。

    而公羊儒虽然主张大复仇,但是也对复仇提出了非常明显的要求和界限的。

    公羊之儒,不仅仅要复仇,还需要有复仇之因与复仇之理。

    复仇之因,在于你要为谁复仇,那人的关系、恩情于你是怎样的。

    知晓复仇之因,你才好界定,怎样去复仇为好,怎样去复仇才算得当。

    否则,别人杀了你家一只猫,你就去杀人全家,那世界岂非礼崩乐坏?

    因果对应!

    你杀我亲人,我杀你亲人。

    但是你杀我养来过年吃的土鸡,你除了鸡成本外再加两百块钱给我当作赔偿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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