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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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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1章 对簿公堂 (第1/3页)

    县衙后堂。

    王守仁正坐在窗前,看着外头飘雪。

    脚步声响起,杨慎推门进来,带进一股寒气。

    王守仁回头苦笑着道:“杨伴读来了。”

    杨慎在他对面坐下,接过师爷递来的热茶捂了捂手。

    “听说吴家抬棺去顺天府了?”

    王守仁点点头:“走了,下午去的。”

    杨慎喝了口茶,然后问道:“王司直怎么看?”

    王守仁沉默片刻,缓缓道:“吴有福没那么深的城府,背后定有高人指点,他们是要把事情闹大,闹到无法收场,朝廷迫于压力,将我调任其他地方。”

    杨慎放下茶杯:“现在最麻烦的,不是真相,是舆论。那个柳氏的死,死无对证。”

    王守仁脸色沉重道:“我也这么想,但人死了,就很麻烦。”

    杨慎说道:“麻烦肯定麻烦,不过这些人去了顺天府,就意味着他们要走正规途径,玩阴的尚且不怕,正规路子难道还能怕了他们?”

    王守仁问道:“杨伴读,你已经有法子了?”

    杨慎微微点了点头,说道:“我需要你给我开一份证明。”

    “证明?你要证明什么?”

    “这场官司我帮你打,但是我无名无分,需要你以县衙的名义,给我出一份证明,做集体诉讼代书人。”

    “你要做讼师?”

    “不是讼师,而是这场官司的代书人,而且仅限这场官司,过后作废。”

    杨慎把字咬得很清楚,实属无奈之举。

    在大明朝,有明文规定,民间不允许教唆词讼。

    凡教唆他人打官司,或为他人代写诉状时增减案情,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讼师与诬告者同罪。若受雇诬告,按自诬告论处,有利益输送的,按贪赃枉法罪从重判罚。

    针对不识字的百姓,无法按要求提交诉状,可以请读书人代写诉状。

    但代写者需对诉状真实性负责,否则需直接担责。

    简言之,就是民间不允许有讼师这个职业!

    王守仁又问道:“你要集体诉讼?”

    杨慎点头道:“他们想用民意给你施压,就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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