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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公诉方更改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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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公诉方更改诉书! (第3/3页)

理范围为:被告人涉嫌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

    “于2002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依照相关规定,绿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

    “本案,由审判员张秉心担任审判长,由刘建国、孙栋担任审判员......”

    “现在,我宣布......”

    说着。

    张秉心声音忽的多了一丝坚定,四个字吐出。

    “案件开庭!”

    案件...开庭了!

    而且,这第二次开庭与第一次有些不同。

    “公诉机关,改写诉书指控了!?”

    “从指控故意杀人,变成了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

    “啧,看样子辩护律师上次审理给他们的影响不小啊,诉书都变了......”

    “......”

    刚宣布开庭,听审席众人便浑身一震。

    诉书改变了!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上次公诉方所指控被完全推翻!

    要知道,上次辩护方甚至连实质性的证据都没有,这都能做到如此......

    “不知道,这次他手里有什么.....”

    张夏盯着台上那人,双手攥紧,又将视线落在被告人席位,看着王强那干瘦的背影,内心如实想道。

    台下的骚乱声并不大。

    没有传进审判区影响审理,张秉心铁着脸,更没半分表情。

    他扭头,看向公诉方。

    “现在,公诉方请宣读诉书。”

    话音落下。

    而检察官胡广站起身,他手中握着一份文件缓缓起身,口唇微张。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公诉人,检察官胡广。”

    “被告人王强,年龄52岁,出生于1950年4月17日,于2002年10月2日被逮捕。”

    “经本院重新查明,现更正诉书,被告人王强,因为女儿王梅被死者非法控制、囚禁、强奸等,因此,被告人情绪过激,在防卫过程中,与之发生冲突致人死亡。”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强,触犯《刑法》第234条,犯有——‘故意伤害罪!’”

    “同时,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0条、《刑法》第233条,构成......”

    说到这。

    胡广顿了顿,旋即眸光凝起,脱口而出道:

    “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罪!”

    “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依法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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