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第十四卷 (第2/3页)
她走到门口,回过头。
“你剖那些尸体的时候,想过他们是谁吗?”
杰克逊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弗朗西丝推门出去了。
第二天,尸体的检验报告送到了弗朗西丝手上。
她一行一行看下去。死者的后脑勺有一道伤口,从左往右斜着往下,很深。根据伤口的走向,凶手应该是站在死者身后,右手持凶器,从上往下砸。
右手。
她想起汤姆·布伦南——她后来去了警局,亲眼看见他用左手写字,用左手吃饭,用左手抓牢房的栏杆。
他是左撇子。
如果汤姆是凶手,他应该用左手砸下去,伤口应该是从右往左斜。可报告上写的,是从左往右斜。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
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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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去了当铺,又看了一遍那个门框上的凹痕。凹痕的位置很高,大概到她肩膀那么高。她伸出右手,比划了一下——如果是右手持凶器砸下去,凹痕应该在左边。可现在凹痕在右边。
她又伸出左手比划了一下。左手砸下去,凹痕才会在右边。
凶手不是汤姆。
凶手是个用右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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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丝又去了警局,问了那个指认汤姆的邻居。那邻居说,他看见汤姆在当铺门口转悠,时间是傍晚六点左右。
“你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就是他。”
“他当时在干什么?”
“就走来走去,后来走了。”
弗朗西丝没有再问。她出了警局,拐进对面那家酒馆,要了一杯麦酒,坐在窗边。
酒馆的伙计端着盘子走来走去。弗朗西丝看着他,看了很久。
那伙计是个右撇子。
她喝完那杯酒,站起来,走到柜台前。
“对面那家当铺出事那天,你在哪儿?”
伙计愣了一下,手里的盘子差点掉下来。
“我……我在店里干活。”
“一晚上都在?”
“一晚上都在。”
弗朗西丝点了点头,没再问。
她走出酒馆,绕到后面,蹲下来仔细翻找。在一堆垃圾下面,她找到了几块玻璃碎片。碎片的边缘有干涸的血迹。
她把碎片包好,放进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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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真正的凶手被抓住了。
那伙计一开始还嘴硬,说那玻璃碎片是自己打碎的酒杯。可杰克逊医生从碎片上提取到了血迹,和死者的血对上了。伙计的脸一下子就白了。
他招了。那天傍晚他看见汤姆来当铺又走了,就趁没人注意溜进去,想偷点东西。被老头发现后,他顺手抄起一个酒瓶砸了过去。他没想到一下就把人砸死了。
汤姆·布伦南被放了出来。
他站在警局门口,抱着他的妻子和孩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女人一直哭,一直说“谢谢”。
弗朗西丝站在旁边,看着他们。
她没有说话,只是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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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弗朗西丝坐在她的阁楼里,拿着那份尸检报告,看着上面那句话——“伤口从左往右斜”。
一个右撇子杀人,留下的痕迹,和一个左撇子完全不一样。
她想起那个被冤枉的年轻人,想起他妻子怀里那个吃奶的孩子,想起杰克逊医生那张复杂的脸。
她放下报告,拿起羽毛笔,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
“真相有时候藏在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比如一个人习惯用哪只手。而那些习惯了沉默的人,总会有一个人替他们说话。”
窗外,伦敦的夜色越来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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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放下笔,把那叠稿纸拿起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她写完了。
第十四卷。左右手的秘密。被冤枉的年轻人。最后抓住的真正凶手。
她把稿子放在一边,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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