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野狗 (第2/3页)
着他的脊椎骨一路爬上了后脑勺。
野狗?
巴特勒眼底原本翻滚的战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了下去。
许多年了。
自打他从马奎特大学跌跌撞撞杀进首轮末位以后……
已经有近十年,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吐出这两个字了。
……
1989年9月14日,得克萨斯州,休斯敦郊区的汤博尔镇。
那是一片连导航地图都懒得标明具体街区的破败死角。
父亲在他还是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时,便抛弃了那个四处漏风的家。
从小到大,巴特勒的记忆里,压根就没有“父亲”这个角色的任何轮廓。
但贫穷与单亲,在那个充斥着枪火与大麻的黑人社区里,原本算不上什么罕见的诅咒。
将他推进万丈深渊的,是十三岁那年的一个普通清晨。
没有争吵,没有酗酒后的家暴。
他的亲生母亲只是斜靠在破旧的门框边,上下打量着这个刚刚窜起个头,但长相与那个负心汉越来越像的少年。
女人的眼神里满是厌恶。
随后,冰冷的话语,宣判了他的死刑:
“我不喜欢你的长相,你长得太像那个混蛋了。”
“收拾你的破烂,滚出我的房子。”
“砰。”
铁门重重关上,落锁的声音在寂静的走廊里显得格外清脆。
十三岁的吉米·巴特勒,连脚上那双开胶的破球鞋都没来得及系紧鞋带,就这么被剥夺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避难所。
从那一天起,“流浪”,似乎成为了他唯一的生存模式。
他不敢去报警,因为福利机构只会把他送进那些充满霸凌与侵犯的收容所。
他只能像一条流浪在汤博尔街头的野狗,轮流借宿在不同同学和朋友家的沙发或是地板上。
每隔几个星期,当借宿家庭的父母投来嫌弃和警惕的目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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