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09章 方志明的处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209章 方志明的处分 (第1/3页)

    县纪委办公室在一楼东头,

    李铮到的时候,宋明辉已经坐在里面了,他正翻着手里一份文件,神情平静。

    李国栋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摊着两份盖了章的文件。

    他看见李铮进来,抬了抬下巴,示意他坐。

    方志明还没到。

    李铮在宋明辉旁边落座,目光扫了一眼李国栋桌面上那两份文件。

    封面上印着“处理决定”四个字,红色抬头。

    “人呢?”李铮问。

    “通知了八点半。”李国栋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还有三分钟。”

    宋明辉把手里的文件合上放到一边,没有说话。

    走廊里传来脚步声,不快不慢,踩得稳当。

    方志明推门进来。

    他穿了件深灰色夹克,头发比上回见面时短了些,像是昨天刚理过。

    脸上没有明显的紧张,但嘴唇抿得紧,进门先看了一圈在座的人。

    “宋书记,李县长。”方志明点了下头,又转向办公桌后面,“李书记。”

    李国栋站起身,伸手指了指桌前的椅子。

    “坐吧。”

    方志明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双手搁在膝盖上,手指没有交叉,也没有攥拳,就平放着。

    李国栋把桌面上那份文件拿起来,翻开第一页。

    “方志明同志。”李国栋的声音沉稳,不急不缓,

    “根据县纪委对鑫达建材历史工程问题的调查核实,现就你的相关问题,宣读组织处理决定。”

    方志明的背挺了挺,目光落在李国栋手里的文件上。

    李国栋开始念。

    “经查,2013年凉水县旧楼改造工程项目中,方志明同志时任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负责工程质量监理验收签字。在未进行实质性检查的情况下,签署了三份合格验收单。”

    方志明的手指在膝盖上动了一下,随即收住。

    “鉴于上述行为属于工作失职,未发现直接经济利益往来,且方志明同志在后续工作中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组织决定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