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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谈判崩,顾冷笑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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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1章 谈判崩,顾冷笑离去 (第1/3页)

    一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青城,知行科技临时办公室。肖遥坐在会议桌前,面前摆着顾北辰的法务团队连夜修改后的协议草案。他花了整整一个小时逐条审阅,用红笔在五处条款旁标注了修改意见。然后他拨通了顾北辰的电话。

    “协议我看了。有五处需要修改。我们下午再谈一次。”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顾北辰的声音传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淡:“哪五处?”

    “第一,第四条第三款,关于COO的决策权限。你加的‘在紧急情况下,COO可先行决策后补报CEO’这一条,定义太模糊。什么是紧急情况?谁来界定?如果COO滥用这一条款,事后补报,CEO也只能被动接受。我的修改意见是:删除这一条,或者在条款中明确‘紧急情况’的具体情形,并且规定COO必须在决策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补报CEO,CEO有权在收到补报后四十八小时内推翻该决策。”

    “第二,第七条第六款,关于董事会表决机制。你加的‘董事长在董事会会议中享有两票表决权’这一条,我上次已经明确表示不接受。我的修改意见是:删除这一条,维持董事长一票表决权,平局时董事长可多投一票。”

    “第三,第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财务副总监的汇报线。你写的‘财务副总监向COO汇报’与我上次达成的口头协议不符。我的修改意见是:改为‘财务副总监向CEO和COO双线汇报’。”

    “第四,第十八条第四款,关于对赌条款的目标值。你定的营收目标比我预期的高出百分之三十。这不合理。我的修改意见是:以我们合并前各自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的月均营收之和为基础,上浮百分之十五,作为第一年的营收目标。”

    “第五,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退出机制。你加的‘若CEO因个人原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三次以上,COO可代为行使CEO表决权’这一条,我不能接受。我的修改意见是:删除这一条,或者改为‘若CEO因健康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连续缺席董事会会议三次以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代为行使CEO表决权,但该董事不得为COO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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