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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红头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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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7章 红头质询 (第2/3页)

红笔批注的字眼刺得他心头一窒:

    【关于急诊科涉嫌暴力行医、故意损坏死者遗体的实名控告:索赔五十八万元,开除当班人员】

    “刘主任,事实完全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方锐急忙开口。

    “我不要情绪,我要证据和法理闭环。”刘振华用笔尖敲了敲桌面,语气平直冷峻,“家属在控告信里提出了三个致命质疑,也是司法鉴定中对方律师必定咬死的漏洞。”

    刘振华直视方锐,语速极快,字字如刀:

    “第一,患者送入抢救室时深度昏迷、呼吸濒死,你们不仅没有第一时间建立人工气道,反而给予了微量吗啡。死者女儿手里的那张所谓遗愿纸条,没有公证,不具备不可撤销的法定效力。”

    “第二,长子在场明确要求全流程心肺复苏,你们在实施按压前,没有让他当场签署《心肺复苏高危并发症告知书》。”

    “第三,也是最严重的——按压导致患者十二根肋骨断裂、气道严重出血。如果今天对方拿着尸检报告走进法庭,一口咬定这是暴力操作导致的机械性胸壁毁损,法官看的是签字和尸检结果!你们拿什么来支撑合法抗辩?!”

    一连串严密苛刻的法理拷问,把涉世未深的方锐逼得冷汗直淌。

    “刘主任,你的提问很专业,但这三点,急诊科全部有法理闭环。”

    林野拉开椅子,在刘振华对面稳稳坐下。

    他的眼神平静如深潭,没有一丝被质问的慌乱。

    林野打开文件夹,修长的手指精准按在病历记录上:

    “第一,国家卫健委《安宁疗护实践指南》明确规定,恶性肿瘤终末期多器官衰竭并发极度呼吸窘迫,给予微量阿片类药物以减轻濒死窒息恐慌,属于标准缓和对症处置。昨晚吗啡用量仅一毫克,连常规镇痛剂量的五分之一都不到,在药理学上根本不存在抑制呼吸致死的前提。患者亲笔书写的遗愿,完全符合医学伦理中的知情选择权。”

    刘振华眉毛微微一动,笔尖停在纸上。

    林野没有停顿,声音沉稳推进:

    “第二,根据国际最新心肺复苏指南,有效胸外按压深度必须达到五至六厘米。八十五岁老人严重骨质疏松合并广泛骨转移,有效按压并发肋骨骨折的发生率超过百分之七十。在法医学上,肋骨骨折是有效复苏的已知法定并发症,绝非操作过失。按不断肋骨的,叫假按!”

    林野直视刘振华的眼睛,抽出了第二份材料“啪”地按在桌上:

    “第三,至于为什么没有提前签署高危并发症知情书——抢救室全景高清监控显示,患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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