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衡签收单 (第2/3页)
是十五点四十九分。
沈知意回所时,那份卷宗还没被借出。
周主任也看出了问题,抬头问工作人员:
“把明善那边原始登记表调出来,不要看系统录入页,看手写台账。”
工作人员连线明善档案室。
这一次,那边拖了很久。
邵文博不再笑了,开始低头发消息。
张远盯着他手指。
“邵总,这么忙?”
邵文博把手机扣在桌上。
“我联系律师,不犯法吧?”
“当然不犯法。”
我看着他。
“只要你不是联系周凯删东西。”
他脸色一沉。
会议室门外,打印机响了。
工作人员把明善传来的扫描件投到屏幕上。
纸质借阅台账很旧,边角泛黄。
第一行,借阅用途:法律审查。
经办单位:正衡律师事务所。
经办人签字那一栏,确实写着“沈知意”。
邵文博像抓到救命绳。
“看见没有?白纸黑字!”
沈知意的脸色更白了。
她盯着那个签名,嘴唇动了一下。
“不是我的字。”
这句话太弱。
弱得不像证据,像本能。
邵文博马上压上来。
“所有人被抓到都说不是自己的字。”
我没看他,只问沈知意:
“你当年签过什么?”
她闭了闭眼。
“我签过快递外袋。不是案卷借阅。那天薛海让我把密封袋送到明善前台,前台说要留一个送达确认,我签了我的名字。”
我把手伸向周主任。
“要外袋签收联。”
周主任立刻补发一行要求。
明善档案员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带着明显的不情愿。
“外袋一般不归档。”
“这份归了。”
我说。
“因为借阅台账上那张签名,是从外袋签收联撕下来的。纸张边缘应该有胶痕或者撕口。”
屏幕上的扫描件再放大。
签名栏左边,有一条很细的浅灰边。
像旧胶带撕下后留下的毛边。
会场安静了两秒。
这两秒,比刚才任何一句辩解都重。
周主任当场开口:
“明善档案室,立刻封存纸质台账原件,不得继续扫描,不得修补页面。现场人员会过去取证。”
电话那头沉默。
随后传来翻找声。
几分钟后,第二份扫描件发到。
外袋签收联。
送达事项:补充授权书一份。
收件单位:明善基金前台。
送件人:沈知意。
签收时间:十四点三十二分。
签名位置、墨迹断点、最后一笔的勾,和借阅台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