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卷 第96章 渔翁得利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一卷 第96章 渔翁得利 (第3/3页)

 陈向阳专挑体型大、表皮相对完好的红狗子剥皮,他根本不开膛,也不涉及下水这些。

    红狗子的肉可不好吃,自带尿骚和腥臭味,比野猪肉都差远了,更别提比正儿八经的狗肉了,要知道狗肉可是有香肉美称的。

    陈向阳手法极快,两手撑住豺的后胯,手腕发力,整张皮顺着身子往下翻褪,像脱袜子一样,从头到腹、再到脖颈,一气往下撸。

    “嘶——”

    完整的赤棕皮毛反向翻脱,内里雪白板皮露出来,油光细腻,不带一丝多余破损。

    剩余的肉和内脏这些,他全都不要,直接扔到了一边。

    然后将皮子一张接一张摞在背篓里。

    大概一个半小时过后,十九张相对完整筒子皮整整齐齐地叠成一小堆。

    顶上的都是相对完整的高货,越往下皮子的质量越差。

    陈向阳把十九张皮子卷起来,用粗布包裹住,绑在马鞍旁,抬手看了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

    “三哥,找个向阳背风的地方吃饭休息一会。”

    早就累了的于广林听后直点头,两个小时的高强度剥皮工作,没有一定的身体素质真坚持不下来。

    这里的血腥味会引起周边非常多的野兽光顾,陈向阳和三哥骑马向北走了十来分钟后才找了个向阳背风的地方,两人分别坐在石头和枯木树墩上。

    接着从背篓里取出肉干和豆饼,先扔给苍云几块肉干,然后把剩下的肉干和豆饼和少许粗盐全都喂给大壮和小壮。

    马天生便是食草动物,而鄂伦春马之所以叫猎马,是因为它们可以少量进食肉类,曾经很多鄂伦春族人打完猎后,喂狗的同时,猎马也会凑上去喝血吃肉,这是独一份的特殊习性。

    所以这马在山林里凶得很,狼来了都不怕,因为它是可以和主人并肩战斗的伙伴。

    喂完苍云和大壮小壮后,陈向阳从背篓里拿出几个铝饭盒,接着就是生火热饭,今天早上凤英特意给他打包了两个大菜,一个是猪肉炖粉条,还有一个是乱炖的剩菜。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