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婚纱 (第2/2页)
脸色惨白如鬼;一个头顶悬着血红色倒计时,笑容温柔得像在参加一场葬礼。
别碰我。我说。
陈默愣住了。他推了推眼镜,镜片后的眼睛眯起来,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不是受伤,是审视。像程序员在审视一段突然报错的代码。
林晚,他连名带姓地叫我,声音轻得像在调试某种精密仪器,你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你头顶的70年变成了71小时58分钟。我看见你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走向某个终点。
我看见我这三年里唯一敢直视的、像灯塔一样稳定的数字,正在熄灭。
而我甚至不知道,那剩下的71小时58分钟里,有多少是属于意外,有多少是属于谋杀,有多少是属于——你自己选择的赴死。
没什么。我弯腰去捡香槟杯的碎片,一片锋利的玻璃划破指尖,血珠渗出来,滴在白色拖尾上,像一朵不合时宜的红玫瑰,就是……突然有点冷。
陈默没再追问。他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创可贴——他总是随身携带创可贴、纸巾、薄荷糖,像一台设定好程序的保姆机——小心翼翼地裹住我的手指。他的指尖温热,指腹有常年敲键盘留下的薄茧。
我盯着他的头顶。那串数字还在跳:
71:45:07
71:45:06
陈默,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如果……我是说如果,你只剩下三天生命,你会做什么?
他缠创可贴的动作顿了一下。半秒钟。对于普通人来说,半秒只是眨眼;对于我这个看了十八年倒计时的人来说,半秒足够一个人脑子里闪过十七个谎言。
陪你。他说,没抬头,哪儿也不去,就陪着你。看电影,吃火锅,把攒着的剧刷完。
和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答案。温柔,妥帖,无懈可击。
也正因为如此,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