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傻子输了才会承认! (第2/3页)
凌华就登上了舞台。
潘凌华与之前和秦浩发生冲突时穿的服装不同,他换了一身白色的西服,头发也梳的油光瓦亮,再配上他那比较帅气的容颜,哎呦我去,还真是一个标准的小白脸呢。
“我家凌华好帅啊!”
“那是啊!自从凌华出道我就关注他了,长得帅,唱歌又好听,太完美了!”
“凌华,我爱你!”
“我也爱你!”
潘凌华一上台,还没有开口演唱,观众席上的呼声就响了起来,看得起来他的确比另外几人人气要高,至少粉丝的数量要高一些。
潘凌华很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所有的人都在下面仰视自己,呼唤自己的名字,这让他感觉自己很重要,为什么要做明星,也就是这个原因。
伴奏响起。
先是吉他,然后电子琴,继而架子鼓也响了起来。
夜风乐队的水平确实非常高,伴奏一响起,潘凌华还没有唱什么,那种音乐的氛围顿时就出现了。
观众不再欢呼,而是静了下来,听着熟悉的旋律,眼中满是期待的等待着人气最高的潘凌华的演唱。
潘凌华居高临下的看了看下方的观众,又将目光放到了摄像机上,他知道自己的竞争对手,那个可恶的秦浩也在看着自己。
看看吧!这就是人气的区别!
在所有参赛选手中,只有我的排名是五线前列的,即便你们唱的再好又能如何?观众可不是专业的人,他们分不出什么来,只要是名气高,他们就会支持!
更何况,我的实力也不弱!
潘凌华下巴微微抬起,翘起了小拇指,或许观众会认为这是他演唱的习惯,可休息室中的秦浩却知道,这厮是在挑衅,红果果的挑衅啊!
而这时,潘凌华也终于唱了起来。
“梦想啊梦想,你到底在哪里?”
“前方黯淡无光,我应该如何去追逐你!”
“梦想啊梦想,你是无法盛开的鲜花,小草再如何努力,终究无法成绽开。”
“梦想啊梦想,我想要追逐你。”
“即使跑不动,爬也要去找你。”
这是这个世界非常火的一首励志歌曲,名叫《追逐梦想》,在场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听过这首歌,没办法,这首歌实在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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