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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明正典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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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明正典刑(1) (第1/3页)

    .

    一个运转正常的社会,必然会有犯罪,有种种破坏既定规则的事情发生,规则本就是用来破坏的,就像秘密就是用来泄露的一般。萧统完全不担心台湾治安恶化会怎样如何,如何说台湾都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还要朝廷要官府干什么?

    可是,对于恶性事件,萧统自然得管,可是发展期间,若是行法太厉,很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可是,若是对于公然挑衅官府的行为不加严打,岂不是显得朝廷软弱?

    于是,经过斟酌,很快,朝廷的严打令下发到各县,严令,对于在此前和今后的恶性罪犯,一律杀无赦!而且,鉴于影响,家人放到矿山里挖坑去,遇赦不赦,至于本人,一律千刀万剐!

    千刀万剐!自然是朝野哗然,不消说,批评声肯定不少,但是,萧统却力排众议,绝不妥协,而张陆二人也坚决力挺皇帝,因此朝堂上虽有怀柔之劝谏,却也没有什么气候,尤其是备受期待的司徒不群保持了缄默,更让不少人大失所望。

    很快,台中就抓获了几名杀人犯,萧统如获至宝,立即下令严刑逼供,而这几个人看来也心知必死,自然供认不讳。

    接着,萧统下令把这几人的供状和由陆秀夫亲自捉刀润色的判词传诏天下,这份判词词藻既不失华丽,又通俗易懂,全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把这几人的罪恶描述的人神共愤,把被害者的遭遇描述的催人泪下,把官府惩治暴徒的行为描述的理所当然。于是乎,很快全台湾,就都知道了这几名罪犯的天理难容之恶行。

    舆论上既然已经先声夺人,接下来自然该杀人立威了!

    正月十一,元宵前夕,本该是欢天喜地迎新年之际,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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