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明正典刑(4) (第3/3页)
心,让他们乖乖当顺民,至少在自己统治的时期还是这样。
这时,刘四儿五脏六腑,由于失去了肌肉的约束,都在向外膨胀着。尤其是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第一千四百四十刀割下了犯人的左耳,接下来的一刀旋下犯人的右耳。
按照规矩,此时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剜掉犯人的双眼,一种是割去犯人的双唇。但犯人的嘴唇一般早已破烂不堪,所以大多数刽子手都选择挖犯人的双眼。最好能等到犯人闭眼时下手!因为即使对杀人如麻的职业刽子手来说,剜去目光炯炯的眼睛,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让刀尖沿着犯人的眼眶转了一圈...第一千四百三十九刀第一千四百四十刀是另一只眼,这只肯定是睁开的,原因不详。程序如上,第一千四百四十一刀...第四百四十二刀,旋去犯人的鼻子。这很简单。
而萧统早就看不下去了,原本人山人海的场面也迅速消失,剩下的那些,很可能就要去买那蛋蛋,或者……要弄带血的馒头,总之这些已经和萧统无干。
最后,一刀戳中了刘四儿的心脏,一股黑色的暗血涌出来,结束了这残酷的刑罚...而这时,已经夕阳西下,而这,仅仅是第一个犯人……
刘四儿的蛋蛋被买走了,买主是谁也没人敢告诉萧统,谁都看得出来,小皇帝有些不爽。而另外四个犯人,按照先前的计划,台北县剐一个,台东县剐一个,澎湖剐一个,台中剮一个,当然,最开始几刀还是在台南,不过在当地完成最后一刀,以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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