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历史新书第1-9章(未修改版) (第2/3页)
好退求其次,拍了拍对方那结实的手臂道:“我说兄弟,你叫啥名字?”
“兄弟?”野人似乎有些不太明白李易的话,疑惑了半天后,才像是明白什么似地,指了指自己大声道:“我!郑伦!”
郑伦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将李易吓了一跳。不是因为他的名字,而是因为他的嗓门太大,又带了重重的鼻音,吐出来的声音简直就像一口大钟在李易耳边敲了一下,震得李易耳朵空鸣了半天才恢复过来。
“郑伦?”李易一边揉着自己的耳朵,一边暗忖:“这野人的名字好象还蛮现代的,就是说话有点不利索……,难道不是古代?”
想到这里,已经半饱的李易重新拿起肉巴,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后,将手捂住耳朵又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现在是什么年代?”
“这里,殷!”郑伦挥起粗壮的手臂在群山间从右到左地扫了一遍后,声如洪钟地用河南口音道:“成汤,帝乙!”
“这里?淫?”前半句李易根本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但后面几个字倒是把他吓坏了,不由得猜想道:“什么什么?成汤?第一?什么成汤?什么第一?”
想了半天也没想通的李易,有点不甘心地又问道:“你说这个地方是‘淫’?现在是成汤第一年?”
郑伦点了点头,但又摇了摇头,抓了抓脑袋后,似乎也有些着急地重新说道:“这里,殷!成汤,国!帝乙,王!”
“哦——明白了,明白了!这里是成汤国的淫地,国王的名字叫第一!”李易分析了半天,总算摸到了点门道,但得到结果之后,突然发疯似地大拍双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算了,哈哈,当我没问好了!哈哈哈……,你、你直接告诉我怎么去最近的城吧,哈哈……,淫地,哈哈……”
见李易笑得那么开心,郑伦虽然不明所以,但也跟着傻笑了半天,听到对方这么一问,指着李易来时的方向,语言仍然十分生涩地道:“西北,我带你去!”
第4章白发少年
李易根本没想到眼前这位叫郑伦的人竟然这么好心,不光给他吃的喝的,回答他的问题,而且还主动提出带他入城。想想以前在外流浪那么多年,受尽白眼和侮辱,吃不饱,穿不暖,时时看他人眼色,还被人陷害追杀,李易突然觉得眼前这位土著猎人的形象无比高大起来,更是觉得对方可爱至极。
相比他以前见到的那些穿着时尚的,所谓的现代文明人,郑达这个“野人”显然是丑陋无比,但此时李易却突然醒悟到,世间上真正丑恶的,其实是人的内心。有了这层明悟,李易不再在意对方古怪而又恐怖的装扮,而是从另外一个角度,重新审视了自己对对方的感觉。
“我叫李易!”李易用袖子胡乱地抹了抹油腻的嘴巴,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地懂,指着自己介绍道:“我是孤儿,从小没爹没娘,只记得自己有14岁了……,嗯……”简单地介绍了几句之后,李易想了想,又继续道:“我在外面流浪6年,靠讨饭和卖垃圾为生,不小心就流落到这里了……”
说到这里,李易眼神有些黯淡,但随即又无比锐利了起来:“不过,你可别小看我哦!虽然咱没念过什么书,但字却识了不少,平常拣来的旧书破报纸,我都会读一读的!”
“你不信?”李易看了看郑伦,发现对方不知道是听不懂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话,连忙又解释道:“那是因为我记性好啊,字不认得就死记,久而久之就认了不少字啦……,你还不信啊?嘿嘿,那我给你看看这个!”
李易自顾地从怀里掏出一叠皱皱巴巴的纸,递到郑伦眼前亮了亮,然后道:“怎么样?看到了吧,这上面的字我都看得懂呢!我师父说,现在的国人,很少能读懂这些字了,而且不光读不懂,还将这些国学列为封建迷信……,算了,反正说了你也不懂……,哎哎哎,你干什么!别抢啊!”
一直在说话的李易根本没有注意到郑伦的眼神,当他手中拿出那些纸张的时候,郑伦就开始两眼放光了。没等李易把话说完,郑伦快速地探出手抓住了那叠纸,似乎对其非常感兴趣。
这边的李易被郑伦的无礼行为弄得慌了手脚,赶紧死死地抓住纸卷的另一半,丝毫不松手地道:“放!快放!这是我师父给我的,不许抢!”见对方根本不理会自己,李易赶紧又道:“别抢了啊,只要你不抢,我就给你看!”
这招果然有效,郑伦似乎听懂了李易的话,连忙松开了手。这下质量太小的李易可就惨了,只见他像是在拔河比赛赢掉了对方之后,被惯性向后带了个跟头,直接脚朝上,头朝下,来了个地面倒立翻,接着只听“蓬”地一声,整个人脸朝下,呈“大”字印在了地上。
“噗、噗噗——啊呸!”过了一会儿,李易好容易才爬了起来,连吐了几口口水之后,顶着个还时不时地向下掉着泥灰的土脸,对郑伦佯怒道:“好哇,没想到你这么坏,抢我的书,还故意害我!”
“哈哈哈!”郑伦见到李易这副模样,耸了耸肩,双手一摊,那样子似乎是在说自己和这事一点关系都没,完全是李易自己造成的。
“呵呵呵……”李易见对方的样子十分滑稽,也忍不住傻笑了起来,抖了抖手中的纸片,从中随手抽出一页来,递到郑伦手中道:“喏,给你做个纪念,可别弄坏了哦!”说完,又将剩下的一沓书页小心地塞进了怀中。
郑伦一愣,颤抖着双手接过那页纸,横竖正反看了半天,突然“砰”地一声跪倒在地,对着李易连连磕了好几个响头,嘴里还不停地唠叨着:“神仙!神仙!”
“神仙?”李易被郑伦这一举动弄得莫名其妙,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身后,心想哪有什么神仙,然后又转过头来,不确定地对郑伦道:“你说我是神仙?哈哈……,我是神仙?老大,别和我开玩笑了,快起来吧!”
“我靠,你怎么还不起来,这演戏没必要演得这么投入吧!”见对方根本不理会自己,还是一个劲地在那里向自己磕头,李易有些抓狂了。流浪那么多年,平常可都是他在大街上向人家磕头讨饭,如今倒是风水轮流转了,居然第一次有人向他下跪磕头,而且磕头的人至少比自己大十几岁。
这下可弄得李易一时不知所措了,心想别人对自己下跪原来是这种感觉,就像是突然间欠了对方几万块钱似的,感觉真是怪怪的。不过,李易随即又悲哀地想到,以前磕头讨饭的时候,从身边路过的一百个人里能有一个人愿意施舍一毛钱就不错了,简直是人情冷漠,世态炎凉啊。
“不行,怎么说今天也是第一次有人向我下跪磕头,多少也得给点彩头才是!”由于李易深刻体会过那种下跪磕头的感觉,连忙上下其手地在自己身上捣鼓了起来,可摸了半天,除了手上那只已经停了的机械手表,似乎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看着那只手表,李易有些发呆,那可是自己辛苦从垃圾堆里淘来的,而且是用足足拣了半个月的垃圾换来的钱才将其修好。李易为了保住这只破手表,有一次甚至被外面的流浪汉打了个半死,都没让对方抢走。
如今却要将这宝贝送人,李易哪里舍得,可自己决定了的事,他从来是说到做到。犹豫了一会儿,李易忽然眼睛一亮,连忙将手表取下,然后将半边表带使劲地一扯。
只听“啪”地一声,半边表带应声而断,李易顺手将半只手表放进口袋后,又将断掉的那半只表带递到了郑伦的手中,表情有些难堪地道:“这个……,给你!虽然这玩意不值什么钱,但是卖掉修表店里,也能换个几块钱,嗯……,如果这个世界还有修表店的话……”
本来在一直磕头的郑伦见眼前突然多了一样亮闪闪的东西,不可思议地抬头看了看李易,见这东西似乎是给自己的,连忙将双手在身上搓了搓,一脸神圣地接过表带,然后双手脱举起那在阳光照射下折射出五彩霞光的表带,口中叽里咕噜念了几句听不懂的话,深深地再次向李易磕了一个头。
“我靠,至于嘛,不就是一条表带嘛!”李易一脸鄙夷地对郑伦摇了摇头道:“我看你比我更有当乞丐的潜质,表情做得这么夸张,我都快被你感动了!”
“好了好了,快起来吧!我可不想折寿!”李易见对方收了自己的彩头,还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只一个劲地瞧着自己的头顶,心中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不自觉地摸了摸头发后,对郑伦道:“看什么看?难道我头上有虫?哎!你起来啊!对了,快去弄点水让我洗洗!”
还好,郑伦总算听懂了李易的最后一句话,先是低着头小心地上向后跪走了几步,然后才站起来,半躬着身子朝李易做了一个“请”字动作。
李易虽觉得有些怪异,但也懒得再想那么多,见对方手臂所引的方向是茅屋门口旁边的一个半人多高的大白陶罐,立即猜到了对方的意思,连忙快步冲了过去。
“不是吧!”刚到大白陶罐旁边,李易很快就从水中的倒影里看到了自己的头发,这一看不打紧,他发现自己的头发居然全白了。
“**,人家是白毛女,老子是白毛男,命不是一般的苦啊!”其实李易心里并不十分在意自己的头发怎么就变成了白色,但是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也确实让他一下接受不了。回头看了看郑伦,发现对方还是一脸崇敬地盯着自己的头发看,李易很快猜到了对方将自己当成神仙的原因之一。
“难道这个世界没有纸么?”李易心中还不敢断定自己是否来到了古代又或是什么奇怪的世界,但从种种迹象表明,自己目前肯定还在河南境内。而且加上先前与那位老者的对话,以前眼前的这些生活家具,李易至少可以猜测出这个时代估计很落后,不光物质生活原始,连精神生活也十分匮乏。
可惜的是,李易虽看过不少报纸,也偷偷瞄过不少电视电影节目,但没有接受过正规的他,对历史几乎一无所知。当然,硬要说他知道点什么,恐怕最多也只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一些被人扔弃的破旧里,道听途说过一些历史知识。
显然,毕竟只是,里面许多东西都是杜撰而来的,即便是李易真的看过那些,也不见得就能了解真正的史实。不过,这些对李易来说都是无所谓的,他的愿望其实很简单——活下去!
第5章哼哼哈兮
第二天一大早,在李易的要求下,郑伦收拾了一沓动物皮毛,带着李易朝所谓的“淫城”出发了。在路上李易才发现,原来“淫城”的方向其实就是他来时的方向。当初因为李易以为那个老者是鬼,所以从反方向逃了去,否则可能早就能到达“淫城”了。
一路上,虽然两人之间有语言障碍,但在不断地问话中,李易也多多少少了解了一些情况。相比话都说得不太流利的郑伦,先前见到的那位老者显然属于“文化人”,不光说话利索听得懂音律,更有意思的是还能举一反三,扯上一些大道理。
从这些蛛丝马迹上,李易更加肯定了现在身处的时代有可能是古代,而且文化也十分落后。当然,在没见到城市之前,李易还不敢下最后的结论。
李易有些害怕,又有些兴奋。害怕的是那种孤独感、寂寞感和神秘感有可能会让他这个混得很差的“现代人”绝望;兴奋的是如果真的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自己或许不必再到处流浪,甚至将来还能够封妻荫子,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
虽然心中的矛盾让李易有些不知所措,但兴奋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毕竟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把他当成了神仙,反正以后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经常饿肚子倒是真的。
走了一上午,在郑伦的陪伴下,李易又来到了昨天醒来的地方。此时两人肚子都已经有点饿,在李易的提议下,两人原地休整,打算先将午餐问题解决了再说。
“嗯嗯,这肉太难嚼了!”不愁吃喝的李易,现在对食物的品质已经有了更高的要求,坐在溪边一边吃着郑伦给他那半生不熟的肉块,嘴里一边模糊不清地道:“下次……下次让你见识见识我的手艺……,嘿嘿,我跟你说哦,我最拿手的就是烟熏老鼠肉……,那味道……啧啧……,你吃了就知道了!”
见郑伦根本没有理会自己,而是自顾地吃着自己手中的肉块,李易顿觉没趣,抬头看了看天,又问道:“郑伦,离‘淫’地还有多远啊?”
“殷?”郑伦一愣,前后回头看了看四周的环境之后,又看了看天色,回答道:“未时!”说完,又闷着头吃起东西来。
“未时!?”李易一听这时间名词,手中的肉不自觉地掉到了地上,嘴里喃喃道:“未时……,未时……,没搞错吧,难道真到古代了……,幸好学了点易术,未时不就是下午一点到三点嘛……,现在是午时12点左右……,嗯,最多还有两个小时的路,到时候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念到这里,李易一点食欲都没了,一心只想看看“淫城”到底是怎么样的。看了看掉在地上的肉块,李易觉得不能浪费,重新拣起来之后,走到溪边,打算用清水清洗一下留着以后再吃。
“咦?”清洗完肉块上的泥土,李易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一道刺眼的白光忽然在眼前扫了过去。李易定睛一看,却发现离自己不远的溪水里,似乎有某种反光物体。李易连忙走上前,这才看清楚溪水的东西竟然是一把砍刀。
捡起来一观察,李易立即想到了那把刀的来路,肯定是被追杀自己的那帮人扔进圬水井的。想到这里,李易连忙又沿着小溪四处摸索了一番,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留下,可找了半天,再也没其他的发现,只有失望地重新回到了溪岸上。
此时,郑伦也注意到了李易的奇怪举动,抬眼一看,却发现才一会的工夫,白头“神仙”手中竟然多了一把亮闪闪的“神兵”。这一下,可把郑伦吓得不轻,嘴巴张得老大,口里的肉也“啪”地一声掉了下去,心中更加确信了眼前的白头少年就是神仙转世。
李易并没有注意郑伦那崇拜的眼神,而是拿着那把砍刀左右翻看着,心里不禁想道:“难怪电视里的黑帮打架老是砍下十几刀都砍不死人,原来这玩意根本没开封,看来这砍刀的威吓作用要比杀人的作用大得多。可惜了,要是开了封,或许还能当菜刀切切肉什么的……”
想到这里,李易童心未泯,将刚洗干净的肉块重新放到了地上,双手紧握钢制砍刀,举过头顶,学着周杰伦里的歌词,大喝一声“哼哼哈兮!”,一刀狠狠地劈了下去。
只听“噗”地一声,肉块被砸成了两半碎肉,土路上也被砸出了一道深深痕迹,更是震得地面尘土飞扬,吓得在一旁观看的郑伦向后连退几步,生怕被神兵误伤。
“一把垃圾刀!”李易对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暗暗骂了一声后,回头看了郑伦一眼,却发现对方惊恐地看着自己手中的那把砍刀,不禁好笑道:“哈哈,瞧把你吓的!刚才我喊的那两嗓子有气势吧!嘿嘿!”
“哼哼哈兮!”郑伦似乎听懂了李易的话,学着刚才李易喊出的那句歌词,也突然喊了一句。这一嗓子喊下去可不得了,郑伦本来嗓门就大,声如洪钟,再配合这句歌词,喊的要比李易有气势得多,顿时震得一时没防备的李易耳朵“嗡”地一声,又开始空明了起来。
“我日,你下次喊话之前先跟我打个招呼!”李易有些恼怒地对着郑伦骂了一句,将自己脑袋拍了半天,才好容易恢复过来,见对方根本听不懂“我日”的意思,也懒得再对牛弹琴,毕竟以后还得靠人家吃饭,只有转而道:“好了好了,继续上路,目标——淫城!”说完,煞有其事地将那把砍刀插在了腰上的烂皮带上。
随着离“淫城”越来越近,李易也越来越确信自己的确是到了一个古代世界。这一路过去,路边经常会看到一些茅草、树干和泥巴搭起来的屋棚,屋棚的四周,明显是经过人工改造过的农田菜地。
虽然和他印象中的有些不太一样,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但菜地里拉着犁的农夫却不可能做假。这些农夫的相貌和现代人差不多,但身上的穿着却是古代得不能再古代,破破烂烂的衣服甚至可以说是无比简陋,连他这个现代叫花子的穿着都比不上。
“这些是什么人?”李易打量着田地里成排的农夫,发现那些人不光是用人力在拉犁,而且个个脸上都似乎有块疤痕,心中不禁觉得十分奇怪,更是有些同情那些辛苦劳作的人,相比之下,他现在要幸福得多。
“奴隶!”郑伦不屑地瞟了那些耕作的人,简单地回了一句。显然,在郑伦眼里,这些人根本就是最下等的人,就连他这个近似野人的猎户,都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
“奴隶!?”李易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些人竟然是奴隶。李易以前拣破烂时拣到过不少小学、初中的历史教科书,书上说这奴隶可以和牲口划等号,甚至还不如一头牛值钱,没想到今天竟然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看来老子到奴隶社会了!”李易终于确认了自己所处的世界,心中不禁对自己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产生了巨大的疑惑:“**,难道老子已经挂了?投胎转世了?做梦的话,肯定不会这么真实吧……”
“算了,管他的!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得嘛!只要饿不死,到哪都一样!”既然想不通,李易干脆懒得再想,而是转而推测起现在到底是什么时代来:“奴隶社会……,奴隶社会……,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朝……完了,记不起来了,反正肯定是隋朝之前……”
李易从小就没读过书,虽然在拣破烂时偶尔看了几本历史书,但那毕竟不能当饭吃,所以也就没怎么注意,只知道中国大致有哪几个朝代。可这些朝代哪些是奴隶社会,哪些进入了封建社会,李易根本就不知道,更不提这些朝代的具体情况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李易虽然没读过书,但却天生聪明,记忆力也比一般的人强。只看他光靠死记硬背识了不少字,就能说明这一点。所以,李易将前后掌握的一些信息相互联系起来分析之后,心中似乎抓住了某一关键点,只是因为自身知识实在有限,呼之欲出的答案就是找不出来。
“奴隶社会……,淫……,第一……,成汤……”此时的李易已经对周围的事物不再感兴趣了,而是努力寻找着答案,当念到“成汤”的时候,心中的某根神经忽然跳动了一下:“成汤……,成汤……,怎么越听越觉得熟悉呢?成汤……”
又念了几遍,李易心脏猛然一跳,而且速度一下就加快了许多,忍不住怪叫了一声道:“啊!不是吧!《封神榜》里的‘成汤江山’啊!难道老子到了商朝?……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念到这里,李易猛然转身,一把抓住郑伦的裤腰带,急切地问道:“郑伦,这里是不是商国?你说的‘第一’,是不是商王?你说的‘淫’,是不是商国的都城?”显然,李易根本不知道“盘庚迁殷”这个典故,也不知道“帝乙”就是纣王他老爹,但只知道一个“商”字,便已经足够……
第6章老子李耳
郑伦被李易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听到对方的问话后,神色十分慌张地抓住自己的裤腰带,连连点头回答道:“商,帝乙王!”
“商朝!果真是商朝!”得到了确切答案的李易不由自主地退了几步,虽然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一下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双腿根本无法控制地发了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嘴里喃喃地念道:“死了!死定了!这个时代的人不是神仙就是妖怪,老子学了点算命,最多就是个半仙……,半仙遇上神仙妖怪……”
想到这里,李易不禁浑身打了个寒战,一想到日后天天要和妖魔鬼怪打交道,一种虚脱的感觉从他的心底涌上了心头。李易虽识字,但没受过什么马克思唯物主义教育,而且学了易术的他,一直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异类。
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以前拣破烂时曾经拣到过一本被人撕掉不少页的《封神榜》白话文,但这并不影响他的阅读兴趣,不光看了,而且还看过好几遍。如今自己突然跑到了这个时代来了,李易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时代恐怕要比之前的时代更恐怖,因为变态的人太多,又战火不断,自己的生存环境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不过,李易随即又想到,实际的情况或许不会那么坏。比如说他这头白发,说不准人家也把他当成了神仙,然后这身打扮,也明显比这个时代的人怪异。还有他怀里的纸、腰上的砍刀和裤子里的那只破手表,这些现代物品或许能让自己摇身一变,成为万人景仰的神仙也说不定。
“不行,不行!那不是找死么!”一向要求很低的李易很快打消了这个计划,虽然这是个机遇,可毕竟自己根本就不是什么神仙,既不会法术,也没什么法宝,到时候遇上了真神仙,那就死定了。虽然心中的某根神经触动了一下,但现在的李易怎么也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
搞清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李易忍不住抬头重新打量了一下郑伦,忽然觉得“郑伦”这个名字也似乎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见到过。而郑伦此时也觉得莫名其妙,怎么这个神仙老喜欢坐地上,而且一坐就不起来了,刚才还扯自己裤腰带,现在却看着自己发呆。
“郑伦!”两人正怀着各自心思地对视着,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量丝毫不比郑伦小的喊声,把坐在地上的李易吓得屁股腾空一弹。
李易有些恼怒地侧脸一看,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和郑伦打扮差不多的人。李易很快判断出对方估计也是个猎户,而且和郑伦的关系似乎不错。只不过,让李易有点想不通的是,话都说不清楚的郑伦,居然也能有认识的人。
“哈哈,陈奇!”郑伦看清楚来人后快步迎了上去,两人揽起粗壮的胳膊拥抱了一下,十分亲热。分开之后,郑伦将陈奇拉到李易身边,指着介绍道:“李易,神仙!”说完,又从怀中掏出那半截表链子在陈奇面前晃悠了半天,显然是想证明自己的话。
“神仙?是真的?”陈奇的表达能力似乎比郑伦强上那么一点,先是一愣,看了看坐在地上的白头神仙,又看了看郑伦手中的那条银光闪闪的链子,忍不住抬起手来想抓来看看。
郑伦反应很快,连忙将表链子一收,一脸得意地对陈奇笑了笑,又道:“这,宝贝!不给!”
陈奇心里十分妒忌,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装作没事般地对郑伦道:“不给算了!他是神仙?我才不信!”
郑伦刚想解释什么,陈奇不给他机会,转移话题问道:“郑伦,你今日带他入城吗?不如一起进城,怎么样?”说完,看了看坐在地上正眉头紧锁的李易。
“好!一起!”郑伦显然没有陈奇心眼多,见对方这么说,立即就忘记了刚才的事,答应了一声后,恭敬地对李易道:“神仙,我们入城!”
说完之后,郑伦却发现李易还在发呆,心中虽有些奇怪,但也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在干什么。郑伦歪着脑袋想了一会,突然眼睛一亮,蹲下身去,对着李易突然大吼了一声:“哼哼哈兮!”
“妈呀!你要死啊!”一直在想着心思的李易被这么平地一声吼震得全身一抖,耳朵第三次空鸣了,顿时气得跳将起来对郑伦大骂道:“你想吓死老子啊!再震几次,老子的耳朵就聋拉!”
“李易?老子?耳朵?”郑伦和陈奇一脸奇怪的样子相互望了望,都被李易话里的几个人称代词弄得有些糊涂了,最终还是陈奇站出来疑惑地问道:“你叫李易,还是叫老子?”
李易一听这话,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正要解释,陈奇却又自作聪明地叽里咕噜补充了几句,话里大致的意思是:“或者……,你叫李子?……李耳?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老子、老子叫……”听到后面这句,李易有一种想喷血的冲动,哪还解释得清楚,心中更是有一种诚惶诚恐的感觉:“李耳、老子?那可是中国道家创始人,是孔子的师父啊!竟然把我这个没读过书的人当成圣人的师父……,不过……,貌似现在老子和孔子都没出生吧……”
想到这里,李易猛的一惊,一个大胆的想法从心底冒了出来,但随即又被常年卑微生活所产生的自卑感瞬间压了下去。调整了一下情绪,李易的思想又重新回到了最初思考的问题,这个郑伦的名字,实在是有点熟悉的感觉。
见李易又开始发起了呆,陈奇摇了摇头,可能是觉得眼前这个人哪里是什么神仙,明明是个痴呆傻子,所以干脆懒得再理会对方,而是有些疑惑地向郑伦问道:“刚才,那个哼哼哈兮是什么意思?”
郑伦正要解释,身下的李易却突然怪叫了一声,表情怪异地盯着郑伦和陈奇两人,谁也不知道他刚才到底在想些什么。但很快的,李易似乎又恢复了正常,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然后朝郑伦和陈奇打了个手势,带头向淫城的方向信步走去。
见李易刚才还一惊一乍的,现在却又表现正常了,郑伦和陈奇不解地对视了一眼,赶紧跟了上去。
接下来的一路上,已经接受了既成现实的李易,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路上越来越多的行人和周围的环境。而身后的两人,却在那里用十分生涩的语言低声嘀咕着,虽然有些话李易听不太明白,但大致的意思还是能举一反三推测出来,如果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这样的:
“郑伦,哼哼哈兮是什么意思?”
“不清楚,不过喊起来很有气势!是神仙教我的,估计是什么口诀咒语!”
“哦……,你怎么知道他是神仙的?我看不像!”
“千万别瞎说!我说他是神仙,那就是神仙!你看他头发是白色的,身上穿的是用羊毛丝拧成的小绳子编起来的!而且,我刚才不是给你看了神仙给我的宝贝吗!”
“哦!我刚才没看清楚……,不过,也说不定不是神仙而是妖怪什么的啊!”
“你见过妖怪吗?”
“没有!不过我听村里的祭师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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