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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官军如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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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官军如匪 (第1/3页)

作为部队指挥官的陈世魁拿到了被克扣得只剩下一半多点的饷银后,就按照每人五十两的标准向下发放,而发放的总人数却定为了五千人。他明明只有四千五百人,为什么要按照五千人发放呢?难道陈世魁不识数吗?当然不是,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他下面还有很多军官呢,有副将、参将、游击、把总,他们也都要捞到点好处才成啊!

    就这么着,这笔饷银从北京的户部一直向下发,等发到南阳的普通士兵的手里,平均每个人能有五两银子就得感谢老天开眼了,很多时候,每个士兵只能到手二三两银子,而且,即使是这么一点钱,也还要等到打完仗之后才给,要是您不幸在战斗中阵亡了,那这点钱也会被当官的揣进腰包的,什么抚恤金啊,什么烈属优待啊是完全不可能有的,那年头根本就没这个概念。

    俗话说,兵无粮自散,陈世魁的军队如此克扣饷银,当兵的还会有士气吗?他们还能愿意去打仗吗?事实与我们预料的正好相反,当陈世魁的官兵们听说了要去襄阳打仗的消息后,大家群情振奋,摩拳擦掌,一个个恨不得插上翅膀立刻飞到襄阳去。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奥妙出在“去襄阳打仗”,以及“教匪大部已流窜四川”这两条上。襄阳可是富庶的城市啊,不是穷山沟,而且教匪的大队人马都走了,这不是老天爷赐给了大家伙一个发横财的好机会吗?

    从清朝中期以后,清军的军纪就已经和土匪没什么区别了,甚至比土匪还凶。他们打着剿匪的旗号,到处烧杀抢掠、奸*淫掠夺,足以让任何一支土匪甘拜下风。时间一长,“剿匪”就变成了官兵们发财的良机。要是到某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去剿匪,大家谁都不愿意去;但要是到富裕一点的地方,大家都会争着去,到了那里,就可以随意地抢劫,还能奸*淫妇女,真是好不快意,运气好的话,抢到的钱财会比朝廷给的饷银多出不知多少倍,这么好的事,谁不愿意去?

    至于说能不能真正地剿了“匪”,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剿不到匪也不要紧,完全可以杀良冒功,把一些无辜的百姓杀掉,砍了他们的头拿回来说这就是匪,一样可以蒙混过关。在乾隆末期,清军利用剿匪之机烧杀抢掠已成惯例,民间有“贼过如梳,兵过如篦”的说法,意思就是说官军比土匪还要凶残。

    这正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当官的克扣士兵的饷银,士兵们就通过烧杀平民给找补回来,一级压一级,一层吃一层,最终的苦难还是落在最低层的贫苦百姓的身上。

    却说陈世魁带领着这一支如同饥饿的豺狼一般的队伍向着襄阳进发了。他们沿着邓州方向前进,很快就走出河南省境,进入了湖北,而一进入湖北就是襄阳府所辖的地域,这样就算是进入“匪区”了,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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