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香消玉殒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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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军士兵冲进来的时候,严芳曾经打算举枪给自己的脑袋来一枪,但是一瞬间,她改变了主意,扔掉了自己的手枪,举起双手表示投降。美军抓住了严芳,并且把疯马的尸体抬出了山洞,他们将严芳和疯马的尸体都带到了赫德森上校的面前。
赫德森上校盯着严芳问道:“你就是那个中国女间谍?”
严芳用流利的英语平静地回答道:“是的,我是。”
赫德森上校一挥手,美军就将严芳捆绑了起来,同时抬上疯马的尸体,一起下山而去。他们将严芳和疯马的尸体首先带到了谢尔曼将军那里,谢尔曼将军立即向华盛顿发去了电报,很快华盛顿的回电就到了,格兰特总统要求将严芳交给威斯康辛州的法庭来处理,因为那里发生过新贝尔法斯特镇惨案,严芳被认为是罪魁祸首,她要在那里接受审判。
一名美军军官向严芳传达了这一命令,并且问她有什么要求,比如要请什么律师之类。严芳说:“我只有两个要求,一是你们要把疯马的尸体交还给苏族人,让苏族人安葬了他;二是给我纸笔,我要写一本书,这是我之所以选择投降的主要原因,我要把我和疯马的传奇故事记述下来,传给后人。”
没有多久,严芳就被押送到威斯康辛州的首府麦迪逊市。在那里她被关进了监狱,并且按照司法程序开始接受审判。按照威斯康辛州的法律,严芳有很多机会来延长自己的生命,但是她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只是要求监狱方面给她提供纸笔,让她撰写回忆录。
严芳被捕的消息也轰动了整个美国,一个来自中国的年轻女子漂洋过海来到美国,领导着印第安人和美国政府对抗,这实在是太富有传奇色彩了。因此,大批的记者蜂拥赶到了麦迪逊市,严芳每次出庭都会吸引大量的记者旁听。
在法庭上,严芳毫无保留地讲述了自己的所有经历,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秘密都公之于众,回到牢房,她就拼命地写书。法庭指定给她的律师知道了她写书的事情后,主动帮她联系了出版商,有很多出版商争先恐后地要购买版权,最后严芳选择了一家出版商,将自己的回忆录以一万美元的高价卖给了他,然后她嘱咐律师将这笔钱转赠给在印第安人保护地居住的苏族人。
对于严芳的审判按照威斯康辛州拖沓冗长的法律程序慢慢进行着,检察官向法庭要求判处严芳死刑,严芳很少为自己辩解,毕竟她真的杀死过新贝尔法斯特镇的孩子,她只是希望给自己的写作争取一点时间而已。
半年后,判决终于下来了,由九名麦迪逊当地居民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裁定严芳罪名成立,最后法官判处严芳绞刑,立即执行。
严芳拒绝了她的律师提出上诉的建议,如果上诉,她最起码还能再拖延半年左右的时间,但是严芳拒绝了,她对律师说道:“我想去见疯马了,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1872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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