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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山庄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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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二章 山庄群体事件 (第3/3页)

    杨叶喝了一口啤酒润桑道:“你打他我没意见,不过有一句话我想先和你们谈谈。”

    “根据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333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者将处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其重伤者将处于3年以上到10年有期徒刑。”

    “根据你甩臂的力道来看。至少会造成他脑震荡和颅骨出血。介于附近的医疗环境,他很可能会死在半路上。那时等等你的就是无期徒刑和死刑。”

    “不要觉得自己能侥幸逃跑,天上满是蒲公英。警察想要抓你们应该用不了半天时间。”

    “到时候你被判死刑,你父母兄妹会怎么想?你们这群兄弟又怎么想?”

    说着,杨叶看向四周的混混:“他们没一个会替你顶罪。”

    “另外你们已经构成滋扰公共场所罪名,根据最新法律,滋扰公共安全最高可判十年,相信你们也请不了什么好律师。”

    “我再提醒一下,不要带着火气想事,如果你不停我们劝告,还要打他。那我们就会判定你们要故意杀人!”

    “这意味我们可以正当还击,把你们杀了都不犯法。在座先生女士都是证人。我们对待你们会集体说谎,你觉得警察是相信你们几个,还是相信我们几百个?”

    “老大哥说的好!尼玛比动手,老子捅死你!”

    说着,一个血气方刚的东北大汉当即摔破啤酒瓶。

    正在切羊肉的工作人员,也拿着各式道具围过来,四周男性游客逐一起身!

    一时之间,现场气氛开始扭转,一股热气在所有男性身上燃烧!

    此时他们都想在你自己老婆孩子女友面前表现自己!

    “哥,算了吧。”

    其中一个混混开始怯场,上前去拉纹身男。

    纹身男攥着啤酒瓶想砸下去,但见周围有几个已经拿起东西,更有一些手持锋利的刀具,最终还是放下东西转头走人。

    顿时四周欢呼雀跃,口哨声掌上接连不绝。

    “这位大哥神勇啊,跟古代那诸葛亮似得,不战而屈兵!”

    “老哥哥贵姓啊,看您这气质,是当领导的吧?”

    “是不是律师?您这番话太精彩了!”

    “请问老哥贵姓啊!”

    不少人都汇聚到杨叶身旁,杨叶起身看着四周笑道:“大家抬举我了,我就是个搬砖的,平时看的东西杂了一点。”

    “其实这些坏人就是利用我们的心善,不忍伤害他们,他们才肆意的乱来。现在咱们华夏法律已经十分健全,网络信息也十分发达,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任何坏人都不敢怎么样。”

    “老哥这话说的好,这帮小逼仔就是欠收拾,不行,今天兄弟非要和你砰一杯。老板给我老大哥换张桌子,一切消费算我的!”

    一个五大三粗的东北壮汉拍胸道。

    何劲松爽笑道:“那可不行,我是东家,刚才惊扰了杨老哥和各位大哥嫂子,今天晚上这顿我请,全部免单!”

    众人一听欢呼更胜,随之四五百人围到一处喝酒吃烤肉,气氛十分的热烈!

    有几个喝的不知东南西北的,开始认施临仙当嫂子,要帮她和杨叶相亲。

    让杨叶不得不假装喝醉了,再施临仙和一群男游客招呼下回房休息。

    ……(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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