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 毁尸灭迹(下) (第3/3页)
新口中的臭袜子掏出來。然后把一扎扎钞票从信封中取出。放在地上叠起來。。笑盈盈地对他说:“以毁灭罪证为目的。非法火化尸体。可不是小罪哦。单是这条罪就起码能让你在牢里呆上十來二十年。再加你让钟老板辱尸。以及上次非法火化尸还把梁锦吓疯了。这些罪名加起來。不判无期也得判三、四十年。等你坐完牢出來。恐怕头发也白了。”
其实。我国法律中根本沒有“非法火化尸体”这条罪。只是《殡葬管理条例》中有“擅自火化尸体”的相关规定。但是也只不过是给死者家属作出赔偿。用不着坐牢。而刘新这情况显然已构成犯罪。得以《刑法》三百零七条中。有关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过最高刑罚也就是判三年。而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罚也是三年。所以他极其量也就判个六年。不过。我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如实告诉他。不吓唬一下他。我又怎么能从他口中得到证供呢。
果然。他被我吓得脸色都变了。为了钱什么也敢做的亡命之徒。最害怕的就是得了钱但却沒命去花。那怕他现在已经赚了好几百万昧心钱。在牢里呆上三、四十年后。就算不论期间的社会变化。货币贬值等问題。到时候他也沒有几年命來享受这些钱。
“小梁不是我吓疯的。之前也不是我把货烧掉。”他显然被我吓倒了。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
其实。他所说的我亦已经猜到。梁锦每天都得火化尸体。就算发现他半夜里火化不知名的尸体。极其量就是吃惊。而不会被吓疯。而在梁锦出事后。他愿意到火化室帮忙。但又不想当火化工。其实是为了熟悉操作。为今晚的非法火化做准备。不过。我还有很多事情沒能想明白。所以必须逼他如实告诉我当时的情况。于是便对他厉声道:“梁锦到底是怎么疯掉的。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不老老实实说出來。下半辈子就准备好把牢底坐穿。”
本來我就想。能把梁锦吓疯的绝非一般事情。但当听到刘新的答案后。我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不关我事。真的不关我事。他是被货吓疯的……”我知道他所说的“货”就是准备非法火化的尸体。可是尸体又是怎样把梁锦吓疯呢。
您的每一下点击。都是对作者的支持与鼓励。请保护知识产权。支持正版。《诡案组》为17K独家首发。首发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