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司法独立 (第2/3页)
也闹别扭纷纷离开华夏司法界。张直自然也安排了大批不懂法律的党员进入司法界担任检察官和法官。
全面掌握了司法部后,张直立刻着手对司法制度进行改革,全面深刻地从理论上论述了司法党化。他认为在以党治国这一大原则统治下的国家,司法党化应该视作家常便饭。
他最有名的言论是“司法是国家生存之保障社会秩序之前卫,如果不把它党化了,换言之,如果尚容许旧社会意识偷藏潜伏于自己司法系统当中。那就无异容许敌方遣派奸细加入自己卫队的营幕里”。
他的言论为司法党化正名,振振有词地驳斥了司法独立的观念。待到这一批法学要人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手里无权无势,也只能心有不甘地呼喊上几声,根本无力回天。
华夏毕竟经过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大部分的民众对于西方的民主观念并没有真正的全盘接受,对于司法独立也没有什么概念,对于司法党化,民众并不觉得不能接受,也没闹出什么大风波。
随着司法党化的顺利推进,华夏的司法制度的建设终于出现了大转折,由过去对司法独立和超党派原则的倡导,转向公开地将司法纳入革命党的领导之下。
张直设立了特刑庭,此法庭属独立机关,不隶属法院。特刑庭在行政上直接受司法部管辖,人事由该部提请任免,其审判员、书记官大多向高等法院调用兼任。庭长一般为专任,但也有例外。
特刑庭的检察官,也常就是法院的检察官。除了中央特刑庭,还有设在各省的地方特刑庭。
与一般法院不同,特刑庭不是独立审判,它受革命党同级党部的监督都市女茅山道士。革命党省党部对本省特刑庭的审判有异议时,可向中央特刑庭提出非常上诉。特刑庭审判结果,最终由党务机关核定。中央党部和联合政府也有权直接插手中央特刑庭的审判。特刑庭案件的被告人无权聘律师为自己辩护,也无权上诉。
特刑庭的设立无疑是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扩大了革命党的权力,为革命党以“反革命”的名义清除异己创造了便利,作为资深的革命党人乔霏没有立场反对,但是作为受过法学专业教育的人来说,她知道司法党化无异于饮鸩止渴,虽然在短时间内能让革命党的势力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但却加速了联合政府走向混乱和衰败。
“司法党化是绝对不可取的,但是想要一夕之间争取司法独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乔霏坚定地说,她了解刘安民的想法,他刚刚被戴国瑛拔擢为最高法院院长,心中跃跃欲试,大有舍得一身剐,也要把张直拉下马的志气。
刘安民毕竟是个学者,没有政治斗争的敏感性,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戴国瑛拔擢为最高法院院长,背后隐藏着是什么样的暗潮汹涌。
如果不是想着要剪出姚家的势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