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小孩子是不可以在晚上乱跑的 (第1/3页)
自从梨花姐知道我就是‘月下妖精’以后就为我开了一个户头,【你说小孩子不能开户?我就开了,怎么样?你咬我啊?】之后我就通过和网站的联系人合谈,一起讨论关于我唱歌的问题,虽然他们极力的要求我去上音乐学院,但最后还是被我拒绝了,我可不是为了学音乐才呆在这里的,而且去学校多累啊,我最讨厌学校了。最后讨论的结果是,随便我什么时候出歌,但要在他们的网站上,通过他们帮我宣传,而且他们也拥有了我的肖像权,收入给我一半,如果以后我的歌多了而且还是唱的那么好的话就给我专门做一个和他们网站连接在一起的网站,那个时候我拿的钱就会变成所有收入的七成。
我也同时将我完成的周董的第二首歌放到了网上,因为现在的我不适合唱爱情的歌,所以我选择了一首充满着激扬的歌‘半兽人’,而半兽人的前半段我则用华丽的交响乐代替了原曲中的声音。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首歌是一种完全没有听过的全新的视听感觉,响应效果就不用多说了。仅仅几个月我的户头里就有了足够我买几双AT的钱了。
半夜,今天晚上梨花姐又穿着她的AT出门了,虽然梨花姐不反对我们玩AT,但是她决不允许我们晚上出门,所以她为了以身作则每次都偷偷的半夜才出门。【这也叫以身作则?】虽然我每次都知道,但却重来没有说出来过,而是偷偷跟着一起出去。【不要忘了我晚上是不睡觉的。】
在梨花姐出门后,我也穿上了我自己新买的AT跑了出去,【这个世界的晚上可是很好玩的。我怎么可以错过。】风在身边形成风障,我在急速的飞奔中,如同流光一般,这就是我所选择的道——疾速之道,但我更喜欢叫它——光之道,因为它可以让我感受到追逐光速时的快感。我身体仅仅是小孩,所以体重比别人轻很多,我的速度也就比别人快很多,如果是别人在这样的速度下只要发生一点小小的意外就会粉身碎骨,但是我却不会,因为说实话,这时候的速度比我动之形态的神动还要慢很多,虽然神动是一瞬间就完成的,但已经习惯了神动的我,是不可能在这种基本的事情上失误的。
突然我看到,一群人穿着AT在楼顶跳跃着。
我速度不减的猛然一跳,身体如同子弹一般直接飞上了屋顶。
当我自己看清时,竟然发现人群里有着梨花姐的身影。
我马上转头想要走人,“妖月!你怎么会在这里?”但却还是被梨花姐看到了。【倒霉,竟然这样都能碰到,我们明明走的是反方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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