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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以爱之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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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三章 以爱之名(上) (第3/3页)



    “在……在红花楼里……”魏氏听出了秦元的不悦,急忙说道。

    秦元想起了刘虎娃说的魏氏那天晚上到红花楼里揽洗衣服的活,也许魏氏揽活的时候无意中听到了。不过,随即心中一动,想起一件事情,冷声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偷听到查老头和翠环的谈话的?

    魏氏想了想,这才说道:“下午……”

    “撒谎!”秦元眼神一冷,暴喝道。

    “那天下午翠环一直在吴家庄,就没离开过。”这是秦元先前从谢容儿嘴里问出来的,而且有其他证人的台词,绝对不可能有错。因此,秦元断定魏氏在说谎。

    魏氏慌乱地说道:“我记错了,是……是晚上。”

    “晚上什么时候?”

    “大概……大概一更天的时候。”

    这一次吴雄忍不住说道:“胡说!一更天的时候,翠环也在吴家庄,没有离开过!这是他们管家亲眼看见的。”这是吴雄在追问管家的过程中,管家告诉吴雄的,这一点,就连秦元都是不清楚的,不过,却别想瞒过他吴雄!

    魏氏更是慌乱,支吾着不知该怎么说才好。

    秦元察言观色,明白了里面肯定有隐情,而且这隐情他已经猜到了一个大概,表面上却丝毫不动声色,也不急着穷追猛打,绕开了这个话题,说道:“你偷听到了什么?”

    魏氏暗自松了一口气,说道:“我听到他们说第二天要翠环将吴少爷带出来绑走。”

    秦元问道:“他们绑架吴少爷干甚么?为了要赎金吗?”

    “不是,他们……他们是要……”魏氏说道这里,微微抬起眼帘,瞟了一眼秦元,又问道:“大老爷,这件事真的关系重大,我说出来,你真的能饶我儿子的性命吗?”

    对于这个问题,秦元已经思考过。

    刘虎娃用石头砸吴四,要用现代刑法来量刑的话。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且是多因一果,他只承担大部分责任而不是全部,加上事出有因,动机不算卑劣。又有未成年人这个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所以,判个几年有期徒刑就不错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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