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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马龙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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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六章 马龙的心愿 (第2/3页)

默寡言的少年,这少年身形偏瘦,但背着这半人高的特大号旅行包却是一点也不觉得吃力,反而是轻松的很。

    “嫂子,我们走,我们不理他!”少女一蹦的就蹦到了女人的身旁,然后朝着那背着包的少年一笑,那少年立刻的就是满脸红的跟熟透了的苹果似的,羞得他立刻将身子转了过去,踢着地面上的石子来。

    “嘻嘻--”少女得意地笑着,将已经装了一半玻璃器皿晃了晃道,“嫂子,你看,我的瓶子里已经装了一半了。”

    看着自己的妹妹得意的模样,瘦高个叹了口气,自己的这个妹妹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还马家的祖训,不就是老爸那天过生日喝了酒和几个老哥们的胡言乱语嘛,这也能成我们马家的祖训?我看我们马家的祖训应该是多杀僵尸多赚钱,然后再建立属于自己的佣兵团,赚更多的钱!

    这不仅是瘦高个的梦想,也是联邦和龙城的那些有着拼搏的漏点不甘寂寞的青年们的共同的梦想。在联邦还是国家联盟的时候,因为兵力不足,也是为了调集民众的积极性,更多的杀伤僵尸。国家联盟就是布了一项法令,允许民间组织私人佣兵团,猎杀一切的僵尸类生物,并且对所有的已知的僵尸类生物明码标价,佣兵团只需携带能证明自己战绩的战利品到国家联盟的佣兵管理总部换取生活物资甚至金钱。

    这一法令在联邦建立后更是扬光大,更是写进了联邦宪法之中,而至于后来建立的龙城,也是实行了这一法令。

    用联邦某位议员的话说:“允许民间武装的合法存在,允许人民自我的组建佣兵团猎杀僵尸的法令是明智的,是切实可行的,是符合人民的意愿的。它既能更多的杀伤僵尸,为初建的联邦分担那双肩上沉重的负担,也同时保证了民间的热血与战斗力。这是一项不可多得的法令,我希望联邦议会能全票通过,我希望最高仲裁委员会也能全票通过,最后,我只想再说一句:人民在看着我们!”

    就在这项法令被全票通过,并写进宪法里的第二天,一个由七八个中小型佣兵团所组建而成的大型佣兵团正式挂牌。而这家大型佣兵团的老板,据说和这位议员有着拐了三个弯还打了七个地瓜藤的血缘关系。

    现在的马龙,也就是瘦高个,他的老爸马连城就曾是一个小型佣兵团的头头。在八年前的一次任务中,佣兵团几乎全军覆没,包括马连城在内的所有伤员都是半年都别想下床。为此马连城的那小型佣兵团被吊销了执照,没把还躺在病床上的马连城气得喷血而死。最后病是好了,可全身的元力也废了,别想再做佣兵了。于是,在一次生日宴上,马连城和几个幸存的老哥们一起喝酒,大声的誓不将这天下僵尸杀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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