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直接给我白金约吧 (第1/3页)
“签,还是不签?”余贤纠结念叨着的同时,开始仔仔细细查看这【大神约】的种种条款明细。
与之前《悟空传》以及《星辰变》所签下的a级签约不同,这【大神约】并不是签书,而是签人。
这【大神约】的各项福利会比a级签约优质一些,例如:分成比例会得到提升,推荐位会向大神约的签约者倾斜,对各版权交易的宣传力度会增加。
当然,有得就要有失。一旦签下这【大神约】,签约者必须在这合约期限内,也就是五年内一直坚持在创作,并且创作总字数要达到一千万字,如果五年过后,但是创作字数达不到一千万,合约时间自动延续,直到字数达标为止。
至于版权方面,依旧是全版权交给,签约者手里没有留下任何一项版权。
版权很重要吗?最终不都是为了赚钱而卖出版权吗?
重要!当然重要!版权在手中的的确确可以有更多的宣传渠道,但是,除了这一福利外,更多的是坑。且不说会不会出现“左手卖给右手”这种恶意的自我压价操作,当版权卖出时,会在作者的饭碗里狠狠抢上一半利润,美名其曰:合作分成。
若是各版权都留在自己手中,那就大不相同了。不但没有恶意操作的可能,完完全全由自己经营,卖出的价钱都是实实在在打到自己的账上,而且,自身,也可能成为这些版权的买家,无意之中需求顾客里多了这么个大家伙。
就拿余贤前世的顶尖白金作家【辰东】举例。据说,他的新书《圣墟》还未发书,单凭这“圣墟”二字,便以五千万毛爷爷的高价将《圣墟》的游戏版权卖出。而且其他版权都还在【辰东】自己手里,其价值嘛,不提也罢。
“白金?对了,这不是还有一种合约吗!”余贤突然间想起另一条道路可选。
白金约,其价值与地位只比大神约高一级,但这完完全全是质的飞跃。
就福利来说肯定比大神约不逞多让,最重要的是,版权方面可以仍由自己选择。这可是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作者都无法享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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