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电影定档 (第2/3页)
话说回来,也正是圣朝娱乐的一路支持,余贤才能白手起家,一步步从影视圈儿出头。与其签约,也算是对老朋友的一种馈赠吧。
经过商定,《那些年》的发行佣金定为16%,发行成本和宣传费交由圣朝娱乐垫付,具体费用等DVD、票房、网络销售流水出来之后再进行结算。
余贤拍摄《那些年》这部影片所花费的投资金额为一千二百多万毛爷爷。这并不意味着最后影片使余贤盈利的金额就等于电影票房减去一千二百万。
票房要先扣掉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然后再与院线进行税后分账。余贤前世中,制片方拿百分之四十三,院线拿百分之五十七。这个世界则略有变动,制片方拿到的份额多一些——百分之五十三。
当然,这税后的百分之五十三还不是最终数值。别忘了,宣传费是交由圣朝娱乐垫付,说白了,就是这些钱还得扣进去。
扣完这些,再扣掉影片成本,才是真正到手的盈利数额。
哦对了,这些盈利数额还是指“制片方”。这制片方可不止余贤一人。这么一路算下来,可想而知,分到余贤手中的份额只是票房中极小的一部分。
业内知晓这些,旁人则不会关注这些繁琐的条款或过程。也正因如此,便会出现什么“票房几十亿,你却舍不得捐个几亿”的可笑“控诉”。不少红火起来的电影人会莫名被眼红的水军喷,进行道德绑架,这是大众习以为常的现象,但是可怕的是,外人看来隐约还觉得有一些道理。
李玲深知这些。余贤的《那些年》是其电影处女作,要是被这么一讹诈,可就难堪了。所以呢,未雨绸缪总不是错事——李玲与余贤商议好,以《那些年》剧组的名头拿出一部分资金投向台省的公益事业,同样,这也是一道不可多得的宣传渠道。
……
四月中旬。
余贤在台省的宾馆中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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