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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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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 轻伤 (第3/3页)

    李正一呆在刑侦审讯室,神态很悠然。他前世混社会,不管国内国外,来类似的地方跟家常便饭一样,一点都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急也没用。原则上来说,公安机关有权利对他实行24-48小时羁押。他在等结果,不是等公安机关的结果,而是等医院的诊断书、警方指定机构的伤情鉴定结果和疯子是否起诉。

    疯子虽然打架的时候会发疯,但平时还是一个正常人,他应该有正常人的思维。如果他执意要起诉,李正一只能陪着,但不怕,因为没什么好怕的,所有的证据都对他有利;如果疯子同意私下和解,李正一当然更愿意,能赔钱了事的事情,只要别敲竹杠,那就没关系。顺便也可以撤去罗伟对他的起诉,疯子不是真疯,应该知道杀人未遂这罪名的威力。

    直到晚上,医院方面才传来消息,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一级。李正一有点奇怪,那一棍子的威力他清清楚楚,捞个重伤鉴定都无话可说,现在闹了一下午,整出个轻伤一级。

    重伤和轻伤,在刑事上量刑时标准完全不同。这还是其次,还有一个关键点,致人重伤属于重大刑事责任,一旦立案,不允许当事人私下和解,撤诉都没用,检察机关会提起公诉;如为轻伤,属于一般刑事责任,允许私下和解,只要没闹到法院,公诉机关不予干涉。

    正因为如此,最后的结果是,疯子家里同意私下和解,提出条件有两个,一是罗伟不能起诉;二是李正一必须给予一定的民事赔偿。

    考虑到自己的底子太薄,没有太多的时间和能力去纠缠,所以李正一也同意对方和解的方案。

    这件事情有些蹊跷,李正一原本已经做好在刑侦审讯室过两天的准备,甚至疯子如果死咬的话,还有被拘留一定时间的可能。现在看来,应该是有人在背后出力。李正一想不到出力的人是谁,可他的脑海,莫名其妙地浮现出段队段警官的身影。

    当然,还有一个摩的司机,看上去憨厚老实实则狡猾的一个人。

    仔细回想,摩托车司机首先可以排除,李正一猜测,他更像一个临时起意受人指使的普通市民,至于具体原因,可就无从猜测。

    最有可能的是段警官,但其原因更加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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