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老王的爱情故事 (第2/3页)
蛮喜欢去找傅梦瑶的。有个女朋友在,哪怕就是简单的挨着,也会觉得很安宁。
这一次他偷偷去,结果人没在,打电话到她手机,说在学校附近招人组建乐队。
“组建乐队?”
唐觉晓脑补了一下画面,傅梦瑶在某个教学楼旁边摆桌子凳子,旁边放着她的吉他,插旗写乐队招人……
不,直接去玩音乐的一群人里找伙伴?
还是网上发帖?
“算了,要不我回去吧?你等我。”傅梦瑶没想到唐觉晓会给她惊喜,平时不都是她催着才纳粮?难道深蹲重量又升级了,长自信了?
“不用,你忙你的,我找王龙芳去。”
“别!我马上回去!”
“真不用!”
唐觉晓好不容易才劝傅梦瑶去做自己的事……
大概是因为自己难得主动飞过来,结果她却不在,所以她急了?
因为不好意思让男朋友千里迢迢过来又不陪着,所以想放下手头工作赶回来?
但唐觉晓认为,两个人在一起,互相之间最好的状态就是,各自有各自的学习和工作,在需要的时候对方可以给予帮助或安慰,这样就可以了。并不是需要整天都粘着。
打电话给王龙芳,说自己到洛杉矶这边了,问他是在他叔叔那里,还是在这边保全公司,回答是在保全公司。
“那出来和我吃麦当劳,聊天啊。不用陪女朋友吧?”
“今天不用。”
对于王龙芳那个新女友,唐觉晓还是很好奇的,主要是老王眼光不行,作为好朋友,唐觉晓真怕他又被坑了。
在麦当劳里,王龙芳一改往日颓废,人很精神。
唐觉晓看着老王,感觉有些神奇……不过,女朋友的确是可以给男人带来力量的充电宝……
吃着东西,老王说:“之前托尼带我去那夜店玩了几次,我认识了一些人,约出来过几个。”
夜店这东西,唐觉晓也不知道怎么评价它的好坏。
人是生物的一种,生物该有的本能,人就会有。有的人慢慢的从认识到恋爱,再一步步的进行。但也有只是为了享乐的,先去尝试一些欢愉。而夜店就是这类人认识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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