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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论战第二轮,死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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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 论战第二轮,死刑法庭 (第2/3页)

结上去。在短打的时间就可以分出胜负,不用像第一轮那样,拖到逻辑攻击的地步。

    看到这个话题出现,沈清明下意识的选择了让题。公孙看到他的举动也没好奇,仿佛情理之中一样,没有和他对争。

    双方分庭抗礼,相对而立。沈清明先手选择了应当废死,公孙长则选择了反对废死。近些年欧陆各国相继废除死刑,就连监狱的生活水平都提升到比必安事务所宜居的水平上面,支持废死方在现实方面是有鲜活实例作为论点的。

    说到这里,他不由得回忆了一下必安事务所的卫生情况.....他可以拍着胸脯说绝对没有冤枉必安事务所。

    “喂喂喂,别发呆了,快点开始吧。”公孙催促他。

    沈清明决定先试探一下公孙对于这个话题的熟练程度,发起试探性的攻击:“人权天赋,生命权则是人权之中最至关重要的一点,无论是以什么理由剥夺生命的权利,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过去怎么不谈仁义道德?几千年以来都没有听说过废死的需求吧?”公孙随口回答,“难道你觉得华夏千年没有仁义道德?你居心何在?”

    沈清明漫不经心的说:“死刑的起源是因为战场的环境与过去人们对生命的轻视,并没有必不可少的价值。其持续多年是因为不重视生命与杀人偿命的想法根生蒂固,才因此让步给了国情。”

    公孙反击:“国情?什么国情你一定要说明白了。何况死刑是各国宪法所规定的东西,又没有违法,你在上一站也说过法律维持最低限度的道德,正是有了死刑这等严刑峻法才能够维护道德的尊严啊。”

    沈清明思考了一下,发现公孙的攻击没有什么好反击的地方,于是说:“没有违法不假,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法律支持死刑,法律的本质同样还有希望他人可以改过自新的一面。而死刑正好断绝了人可以改变的那一面。让原本的错误永远不可以改正了。”

    “死囚有改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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