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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可以杀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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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 可以杀人吗? (第2/3页)

试着用手指**了一下那“小猫”,却只换来“哇”的一声稚嫩的怪叫,那叫声中充满了恐吓和威胁,我知道,它终究是兽,无论它多小,都是兽。

    可奇怪的是,还记得那次在山上吗?当我们第一次见到这只“小猫兽”的时候,它就那样安静的躺在鱼丸的怀里,一动不动,就像躺在它妈肚子上一样安逸,我再一次对鱼丸是否有着一种超乎想象的“沟通”能力保留了一点点怀疑,要知道,我第一次“意外”见到鱼丸时,她可是已经独自闯过了黑龙森林,很难想象,一个队友死光光的孤身小朋友,是怎么能走出黑龙那片地域的,即便是我们三个成年人,不也差点统统被黑龙送去见马克思和列宁吗?

    就地弄死算了,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就地弄死,一了百了,也避免以后因为这么个小家伙再生事端,特别是那只大猫,想想都让人后怕,它要是真的找来,死无对证!

    但想了想,这么干却有些不太靠谱儿,死无对证这种事是在对方愿意跟我讲理的情况下,那只站起来比姚明还高的大猫兽长得好像不是那么友善,我不确定它是不是愿意跟我摆事实讲道理,还是会一爪子直接把我拍死,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非常高。

    更何况,万一这又是鱼丸的宠物怎么办?突然,一个灵机一动的想法在我脑海中浮现了出来,我为什么要弄死这个小家伙?我特么应该立刻回山洞弄死那个黑毛孩子才是真的!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特么那个小崽子惹出来的吗?我弄死她又怎样呢?的确,我触犯了法律,会被送入军事法庭,涉嫌杀人罪,但被杀者私自藏有并驯养巨大兽禽,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及其他公民权益,大不了老子就脱裤子给那些法官看屁股上被邪灵鸦啄出来的伤疤!老子就不信,法官还能向着她一个土人说话?更何况,这特么是外务纠纷,我敢保证,鱼丸这孩子绝对没有我们中国的户籍!

    我瞪红着眼睛,用枪托把罐子里的小猫兽拎了出来,它的毛发已经擀毡,很多毛都歪歪扭扭的拢在了一起,这可不是我所认识的猫科动物形象,而且,它骨瘦如柴,瘦得两只硕大的眼睛几乎占了它脸部的三分之一还要多,而我对这种萌萌哒的东西向来没什么抵抗力,比如我所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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