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人生理想 (第1/3页)
嫌犯很快抓回来了,脑袋上还裹着纱布。
老罗笑着说:“这小子想跑,大洲下手重了点。”
袁宪洲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大老黑如获至宝,抓起嫌犯的一条腿看看他穿的鞋子。
要是没有老罗和袁宪洲在一旁扶着,嫌犯都该摔倒了。
“嘿!正好40!”大老黑兴奋地大喊。
然后挥挥手让老罗和袁宪洲把嫌犯押进审讯室了。
嫌犯刚一落座,大老黑就一拍桌子:“快给老子老实交代!”
原来,嫌犯是红星纺织厂的一名保全工,名叫娄满义。
昨天下早班喝了点酒,闲着没事儿就在街上瞎逛。
“我看那妹子屁屁长得好看就没能忍住……”
老罗和大老黑差点憋不住笑。
秦咏梅则微微皱起了眉头。
老罗把装在塑料袋里的作案工具递过来。
秦咏梅和大老黑看了看。
是纺织厂常能见到的一种锥子。
显然不是杀害文锦的那把凶器。
“快老实交待!你还有没有其它作案工具?”
娄满义吓得一哆嗦:“没有了啊!”
“那你说说你六月八日晚上去哪了?”
“六月八日?”
娄满义扒拉着手指算着。
“应该是白班儿,晚上在家睡觉。”
“谁能作证?”
“我爸妈还有弟弟啊。”
“自己家人不算。”
“可我又没睡在别人家。”
“你还敢顶嘴?”
秦咏梅叹口气:“先让他验一验血型吧。”
一验之下,大老黑就傻眼了。
娄满义是B型血,而杀害文锦的罪犯是A型血。
四分之一的概率娄满义没赶上。
不知是他幸运,还是大老黑他们不幸运。
“光靠血型不行啊。”
回到家里,白客说。
“那还能靠什么?”
“DNA啊。”
“DNA是什么玩意?”
“跟指纹类似,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个好啊,哪像血型这么不靠谱。什么时候咱们能用上这DNA?”
“唉,外国还没普及呢,眼下大不列颠国也刚研究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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