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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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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四章 六线小城的流行色 (第3/3页)

管他留的是狼头还是大爆炸头,或者是寸头、光头。

    脚上也千奇百怪。

    有穿皮鞋的,有穿旅游鞋的,还有穿布鞋的。

    反正满大街都是这种铅灰色的人。

    就他妈像一群耗子精。

    最要命的是这些时髦的人看白客却比白客看他们更加的鄙夷不屑。

    仿佛白客是从其它年代穿越过来的。

    白客对这个年代,这个六线小城人们的审美真是磕磕够够。

    如果他有奇异博士那两下,就直接搓一个时空门,把他们扔到未来去。

    眼下,天气还热着呢,小城又开始流行搓羊绒毛线了。

    而且人们手里的毛线的颜色几乎一毛一样。

    都是那种接近于金黄的卡其色。

    或者应该叫香槟金、玫瑰金什么的吧。

    反正仿佛一夜之间,大家的审美都趋同了。

    都觉得这种颜色的羊绒毛线最漂亮。

    搓好了毛线,再用毛线打毛衣、打毛裤、打手套。

    蒋艺的手很巧,白客已经领教过了。

    别的不说,就说那个鞋垫儿吧。

    这么多年了,白客还是头一次穿上不会跑出来的鞋垫儿。

    不过,白客还是头一次看到蒋艺搓毛线,也不知她打毛衣什么水平。

    上车的时候随手比划几下,问了问她。

    蒋艺却有些害羞地比划:“以前只打过毛背心儿,还没打过毛衣。”

    白客比划着:“我找高手给你弄几个样子过来。”

    蒋艺使劲点头。

    隔了一天,正好风琴和霍大嫂回家了。

    白客就连忙向霍大嫂要了几个毛衣的样子。

    霍大嫂手很巧,不仅会织毛衣,还会画样子。

    很多款式都是他自己设计出来的。

    第二天上班时白客把样子带给蒋艺。

    蒋艺看了惊喜不已。

    比划着问白客:“你喜欢哪个?”

    白客心说关我毛事,这种屎黄色的玩意什么款式都不会好看。

    但还是礼貌地指了两种。

    蒋艺欣喜地离开了。

    没一会儿又拿着尺子回来了。

    在白客后背、肩膀、胳膊上比划着。

    白客开始还有些懵逼。

    但突然就明白了。

    我去!没搞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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