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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妞妞, 嫁给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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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1章 妞妞, 嫁给我好吗 (第2/2页)

烂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宿愿,荣辱与共其利断金的情愫,相敬如宾的一生追求。

    爱是风雨同舟,爱是患难与共。爱是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亲爱的妞妞,嫁给我吧,让我们相依为命,直到白首,依然相牵,笑看花开花谢,潮涨潮落,云卷云舒,朝霞夕阳。我爱你,妞妞,嫁给我好吗?

    嫁给我,让我们共写人生。嫁给我!让我们在一起此生彼此相依。…”

    海大哥还告诉她,他已经把结婚报告递上去了。现在还在审核。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一般一个月内审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

    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

    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

    副大军区职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的,由总政治部审批。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

    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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