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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不卑不亢(感谢落月满花树的月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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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3章 不卑不亢(感谢落月满花树的月票支持) (第2/2页)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嫣然:“部队官兵办理结婚手续,需要部队出具调查函和证明,要部队出具相关证明,应提前向组织写出书面结婚申请。”

    紫雪:“双方要是年龄够了,政审过了,部队给出具婚礼状况证明,双方到民政局领证即可。”

    勿忘我:“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通常的程序: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结婚。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两三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部队开婚姻状况证明即结婚介绍信。

    (5)选择登记机关,入伍地,当兵地或者另一方所在地民政部门。

    (6)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另一方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结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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