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七章 面包(6000字) (第2/3页)
很闪耀,嘟嘟嘟嘟嘟。”
“R?难道是rain?嘟嘟又是什么?”
“……你竟然知道。”
贝多芬似乎有些吃惊。
“知道又怎么样,嘟嘟是什么?”
“不告诉你。”
“好吧。”
“给你一点福利。”
嗡嗡。
一张照片发来,身穿闪亮的衣服,露出大腿,身上披一件黑色纱衣,只是脸上被贝多芬打了马赛克。
“这是泰九?”李牧有些难以置信,照片里的她太过性感。
“嗯,她的爸妈也在这里。”
“真的?”李牧问。
“嗯。”
“……到底在干嘛?”
“你不用知道,嘟嘟嘟嘟嘟。”
“嘟嘟什么?”
“有趣的事情。”
时间继续流逝。
李牧打开手机看K的头像,她现在应该很忙,签名上写到:“Pray.”
“她好像哭了。”
“为什么哭?”李牧问。
“因为感动,你不懂。”
“……”
“正在唱的歌曲第一个字母是C。”
“她唱的都是英文歌曲?”
“不是。”
“好吧。”
他很想知道那里发生的是,可惜贝多芬都不说。
贝多芬和他说起各种各样的字母,他无法猜测出K正在唱的歌曲,却能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
这些气味和字母组合成一个巨大的谜题,将他陷入疑惑漩涡中。
歌曲一首接一首流动,他在考虑听哪一首,又想在晚上问一下今天的事情,因为太过古怪。
嗡嗡。
“下一首歌的首字母是P。”
“P?”李牧一惊。
难道是《pray》,这种可能性颇高,到现在为止唱得歌曲已经很多了,也不知道这一首是不是最后一首。
于是他决定听这一首。
“嗯。”
“我要听。”李牧说。
“真的?”
“对。”
“好吧,我现在给你打电话,不过只有一首,多了可不行。”
“你真小气。”
“这是约定,我是一个遵守约定的人。”
“嗯。”
嗡嗡。
电话响起。
李牧接下。
对面略微有些吵闹,K的声音却非常清晰。
“听说出新闻了。”K的声音。
“嗯!”许多陌生人的合音。
“是叫做《pray》的歌曲。”
“哇喔!”又是陌生人的合音。
“就像歌名一样……我的第一首自制曲《pray》唱给大家。”
“哇喔!”
悠扬的音符飘起,李牧微微一怔。
“好好听,这一首结束,我就挂电话。”是贝多芬。
“嗯。”李牧低声说。
不知为何,K的声音带有一种未知的悲伤,就像这首歌一样,歌词里带有一种哀切之意。
“好像无法触及。
就像自己吐出的言语。
好像无法听到。
即使发出声音歌唱,像梦中一样。
闭上双眼,不知为何,会泛起思念……”
歌声中仿佛栖息着精灵。
“Stay_in_me,baby,no_stay_in_me.”
歌声继续。
李牧侧耳倾听。
“我哀切的祈祷,能听到吗?
Pray_no_baby_I_pray_no。
合拢双手,将心装上,oh。
Stay_in_me,baby,no_stay_in_me.
总有某个时刻能够了解到,我的心。”
到最后一句唱完的瞬间,电话挂断。
嗡嗡。
“好了,我的任务结束了,不说了,bye-bye。”
“嗯。”
李牧点头。
不知过了多久。
嗡嗡。
“FF,笨蛋,在不在?”
“在,今天的歌很好听。”
“对不起,都是我和她没有说清楚,竟然让你只听了一首《pray》,笨蛋,会不会生气。”
“还好。”李牧说。
他穿一双拖鞋走在夜晚的街区,耳中塞着耳机,听后朋摇滚,晦暗的歌声将他淹没在其中。
“FF,那就好,反正还有明天,不过明天是最后一天。”
“今天到底做了什么?”
“反正就是唱歌,FF,其实也没什么,喜欢吗?今天的歌?”
“很喜欢,不过太悲伤,和我在一起是不是不快乐?”
“不是,笨蛋,那是以前写的,而且pray的意思,就是希望你和我在一起,真是的,上次不是解释过。”
“就是随便问问。”李牧说。
“哼,不许问这种问题,呼,好累。”
“那里好像有很多人?”
“……都是朋友。”
“男的好像很多,女的也不少。”
“对,FF。”
“还是不懂,总觉得你好像有很多秘密。“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们才认识三个月,恋爱也只是一个月,给我缓冲时间好吗?”
“好。”李牧低笑。
一个中年男人和他擦肩而过,烟味和香水味混杂在一起,涌入他的鼻腔,仿佛落在泥潭的冰淇淋。
“唉,其实都想告诉你,直接说出来,怕你不会像以前那样对我。”
“怎么样?”
“就是把我当成一个普通女人一样看,既不会高看我,更不会低看我,不会崇拜我,也不会唾弃我。
我只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不需要有人把我当成上帝,更不需要有人把我当成玩偶,只是普普通通。”
“傻瓜,你本来就不普通。”
“不一样,你不懂,笨蛋,我想谈简单的恋爱,就是不会有太复杂的东西,其实分手也无所谓。
就是希望不要在意我身上的一切,喜欢我,也只是喜欢我的本身,而不是那些附加在我身上的光环。
假如我不会唱歌,更不会跳舞,长得普普通通,那样有人会喜欢我吗?”
“会有。”
“FF,我知道会有,但那样的人肯定很少。其实我也知道,这样很不现实,毕竟第一印象都是从表象里产生。
可我还是想要找那样的感觉,不会在意我的外表,不会在意我的光环,可以忍受我许多毛病,比如喜欢奇怪的东西,偶尔多愁善感。”
“傻瓜。”
“笨蛋,我们第一次遇到的时候,你就是那样的家伙。”
“什么样的?”
“就是不知道我的外表,也不知道我的很多地方,我唱歌明明很好,你唱歌明明不好,还说自己唱歌好,完全不在意。”
“也不是不在意,只是没必要。”
“嗯,知道,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我发现可以变成真正的我,优点和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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