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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情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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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 情非罪 (第2/3页)

与妖皇不期而遇(沉霄:分明是有人告,说有冥府来的一个无赖偷了请帖混入了宴会,本皇是专门来抓你的)。

    初见时,妖皇墨衣眉冷,他忘了无状的我片刻,缓了神色,那夜,他再没回过大殿,他与我席地而坐,喝了一夜的酒,醉时,他如我般,拆了发冠,然后将严肃端方的衣襟扯开,风流肆意,露出大半个胸膛,再没有高坐王座之的冷寂与威严。

    谁说妖皇沉霄清冷如雪,冷情无心呢?

    这人……这人分明是个浪子。

    潇洒自在,才色风流,至性至情,既不会过于放荡肆意伤人心,也不会严谨冷寂而至于无趣。

    我这样的人,他那样的人,一面便为知己。

    后来,我与他游走人间,他的一语一笑,不知误了多少红颜。只是这个人,我与他相识,至今已过数千年,他为妖皇时装出来的冷面曾碎了多少女子的芳心,那些女子前赴后继,以为自己是可以收了尘嚣的那一人,可情之一字蔽眼,他们哪里能够看得清像沉霄这样的人会为一人而奉真心呢?她们都看不明白,因此全都败在了他的风流无情之下。

    像沉霄这样的人――这样多情的一个人,这样无情的一个人,我以为,他是会孤独终老的。在遇到风淄衣之前,我从未想过,他竟也会为了一个女人神魂颠倒,也为了同一个女人神色俱伤。

    一次分别之后,久久未见,再见到他时沉霄他怀抱着一个孩子,而他身没有了一丝妖气,他的额神印也已经散了大半,他那强大到让我曾经也为之艳羡的妖魂遍布伤口。

    他的状态极糟糕,不,一句糟糕是概括不了的。

    我从未见过他这么狼狈。

    可是,我却也没见过他那么温柔的眼神――当他望着襁褓的女婴时。

    “亭云,我成亲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和一个十八都风氏的女人成亲了。”

    “这是我的女儿长安,沈长安。”这是第二句。

    第三句:“她这么小,压不住妖界,可是这天地间,我所放心的唯有你一人。”

    第四句:“我想把她托付给你。”

    句句不提自己,你说,我还能说什么呢?他所放心的唯有我一人,而他将他那么珍而重之的女儿交到我的手,我还能怎么办呢?

    ――我若活着,必护她长乐长安。

    这话我不说,他也是知道的,若不然,他也不会把沈长安交到我的手了。

    看我接过婴儿,沉霄如释重负。那夜,如初见一般,我陪他喝了一夜的酒,他讲与风淄衣的相识,讲与她相恋,讲与她生活,可唯独不讲他身的伤从何而来。

    在我追问下,他也只是简单的提了一句:“夺了一个风氏嫡支男人的舍,然后受了天谴罢了,我怕今日顶着那具皮囊来见你,你可能识不得,所以才用了原来的躯体。”我记得,说到此处时,他抬头望了望天,唇角的笑悠然:“日后,你我再见时,我可能已经变了个样子,你可能也认不得我了。”

    没等我追问他夺舍的原因,他自顾自的开了口,“我活着,便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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