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聚会 (第3/3页)
“这也……算是刺剑?”奥斯汀愣住了。
“当然算是刺剑,这玩意儿的价格起码是你战术匕首的四倍。这是那些大贵族家里的摆设,一般人可用不上。”
“那你是怎么来的?别告诉我是你买的。”
“额……以前跟着冯兰特林大人抄家的时候顺手摸的一把。”戴维克斯挠挠头,嘿嘿笑道。
奥斯汀点了点头,并未多说什么,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这个东西比较贵重,本应该上交,不过现在拿了也就拿了,它的主人恐怕早就魂归地狱,也没有了知道。
“戴维,你晚上跟我一起去吧。”
“我也去?不就只喊了你一个人吗?我去不好吧。”
“没关系。”
戴维克斯见奥斯汀决心已定,便没有再说什么。
六点钟,一辆敞篷马车停在天启城金辉大饭店门口,奥斯汀带着戴维克斯从马车上下来,随手扔了五个铜子给车夫。
金辉大饭店名副其实,整个外观便是金碧辉煌,闪闪发光。这个饭店算是天启城中中等饭店里最好的地方之一,勉强能排进最高级的饭店,一些头衔不高的贵族聚会时需要排场,便喜欢来到这个地方。不过饭店的东家是金辉财团,是天启城数一数二的大财团,里面的供应倒算是应有尽有。
奥斯汀二人走到门口,穿着礼服的服务生礼貌地拦下二人,说道:“不好意思先生,今天这里包场了。”
“啊哈!这位想必就是奥斯汀男爵阁下吧!百闻不如一见,您果然是军中风采,英姿飒爽,站在这里气势便不与常人相同。”
就在奥斯汀被一连串的吹捧说得愣神之际,里面走出来一名年轻人,大致二十五六岁,眼睛和奥斯汀一样碧绿,但毫无奥斯汀的冰冷,只有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像是一池春水荡起层层涟漪。然而这一池水里,又给人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
来人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右手。
奥斯汀礼节性地握了握,发现上面有经常玩枪的人所特有的老茧,但是手劲却并不算大。
“您好,我是奥斯汀,请问您是?”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见到您太过兴奋都忘记了自我介绍!”来人的夸张与加德林相差无几,“我叫提拉,提拉•波顿。”